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决策后评估工作意见 的公告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办法》,需对《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后评估,现将《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起草说明
一、决策概况
决策名称:《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评估主体: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估主体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建设大厦
二、评估目的
1.全面了解《方案》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是否适应当前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需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矛盾冲突。
2.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分析,研究总结《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评估《方案》的操作性、实施效果等。
3.通过评估《方案》实施效果,如有必要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方案》的建议。
三、评估内容
1.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包括:《方案》实施的基本情况;《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时效性、规范性等方面;《方案》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效益性;还有行政执法、配套性文件制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2.《方案》中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分工等重点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达到立法目的等情况;
3.《方案》实施中是否出现与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及法规是否与黄山市地方本地实际相符合。
4.《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等。
意见征集相关说明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征集内容
公告对象为黄山市广大市民及相关利益群体。
征集内容:现行《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 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建设大厦,收件人:市容环卫科。
2. 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jxxugang@126.com。
3. 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板块中直接留言。
4. 联系电话:18255974769
5. 意见建议反馈期限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
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19〕108号)、《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2019〕18号)等要求,结合黄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12月1日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委市政府、市人大政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率先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屯溪六中率先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屯溪区昱西街道柏景雅居等率先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
2020年,各区、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文化展览馆、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屯溪区昱西街道、徽州区和黄山区各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黄山西海景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景区。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县城区至少2个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0%。
2021年,各区、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屯溪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各县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95%。
2022年,屯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各县城区至少1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实现全覆盖。
二、分类标准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立足黄山实际,黄山风景区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分类法,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三、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不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的惩罚。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
市生态环境局: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市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指导协调驻黄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
市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学校等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在黄高等院校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鼓励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低碳、循环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科技支撑。
市委统战部: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
市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协调驻黄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指导和督促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落实资金保障。市新保中心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进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文化和娱乐场所与旅游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
市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
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驻黄企事业单位、驻黄部队、高等院校:负责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备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区县政府和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发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通过设置专栏、开展访谈等形式,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党校,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组织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践活动,发挥“大手拉小手”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小区、进景点景区工作,通过讲座、知识竞赛等志愿服务,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入脑入心,提升宣传成效。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焚烧终端开放日等活动,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
(三)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分类收集容器,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底基本建成市污水厂污泥与餐厨垃圾处理厂,2020年3月底前投入运行。加快各区县、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设,2020年6月底前建成运行。
(四)落实资金保障。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五)强化督查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孙 勇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 龙 市政府副市长
金 涛 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汪 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 林 屯溪区政府区长
程 前 黄山区政府区长
张 伟 徽州区政府区长
吴旭光 歙县政府县长
吴云忠 休宁县政府县长
程 健 黟县政府县长
熊言松 祁门县政府县长
徐金武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
胡建斌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立民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吴永良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汪长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丁士礼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达河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朱学军 市教育局局长
张 兵 市科技局局长
冯学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震新 市民政局局长
李大水 市司法局局长
汪德宝 市财政局局长
程烈光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汪跃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吉 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伟 市商务局局长
方克家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鲍子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戴 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夏建萍 市体育局局长
胡梅元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项敬贤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曹晓敏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曹 宇 团市委书记
喻雪琴 市妇联主席
附件2
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市民进行垃圾有效分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垃圾分类 全民知晓 参与分类 争创文明。
二、主要任务
充分利用全媒体阵营,采取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紧密结合,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一)发布文件宣传
在黄山日报、黄山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通过开辟专栏、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信发布、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刊载(播)《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以下简称《宣传手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依据。
(二)开辟专栏宣传
1.在黄山日报、黄山广播电视台对《办法》《方案》进行重点解读,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2.在黄山日报、黄山广播电视台推出系列报道,跟踪全市垃圾分类实施推进情况;
3.在黄山日报、黄山广播电视台刊登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短视频;
4.黄山广播电视台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三)拓宽平台宣传
1.社会宣传
坚持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多种载体,突出抓好垃圾分类氛围营造。
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城区、景区各领域(行业)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动在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物业小区等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体验活动。
市交通运输局:在出租车车顶滚屏及公交车车内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内各市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市商务局:在市内各大型商业综合体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市内各银行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内景区、宾馆(酒店)等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在宾馆(酒店)房间内放置宣导手册。
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内各医院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三大运营商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生活垃圾分类公益短信和温馨提示。
其他市级部门:在办公区LED显示屏滚动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2.网络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平台资源,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黄山日报社、黄山广播电视台、移动黄山分公司、联通黄山市分公司、电信黄山分公司
(四)开展现场宣传
1.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社区在工作场所、居民小区出入口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和宣传标语。
2.定期组织人员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进行现场宣传、解答疑问、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五)实施入户宣传
1.组建宣传队伍,依托社区志愿者、文明劝导员、卫生监督员、物业管理员等,走进小区、商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2.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体验活动、有奖问答、互动游戏等线下活动,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
牵头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属地管理的街道(乡镇)、社区
(六)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
在市区各类学校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设专门课程,纳入考核重点,提高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做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全社会。市及各地党校教学要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内容。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党校
责任单位:市区所有学校
(七)健全激励机制
1.以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培训会、推进会等形式,表扬先进,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活动。
3.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网上有奖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市民参加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养成良好习惯。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联席机制。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加强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推动方案落实。二是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各牵头单位落实专人每月(次月5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推进情况、经验做法等信息报送。三是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涉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相关舆论引导,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理解和认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注重宣传实效。以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的,以垃圾分类常识和意义、操作规范、政策解读为主要内容,充分调动宣传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营造良好氛围,确保群众听得懂、看得明、好操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本宣传方案在各地、各单位落实情况,并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在各地、各单位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
垃圾分类要主动 绿色文明要行动
垃圾分类人人做 做好分类为人人
垃圾分类你我他 美丽黄山靠大家
一个萝卜一个坑 别让垃圾跳错坑
垃圾分类一小步 低碳生活一大步
你一分我一分 未来生活加满分
开展垃圾分类 争做文明市民
参与垃圾分类 创造优美社区
乱放是垃圾 分类是资源
垃圾要回家 我来帮帮它
垃圾分类扔 环保又卫生
随手一分 文明加分
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