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2-04-15 00:00 ] 至 [ 2022-05-15 00: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1】34号)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我局牵头起草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000,地址: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4楼,收件人:黄山市建筑管理处节能科。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2210612377@qq.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2356975。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建设发展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城乡建设系统性不足、包容性不够,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不高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1】34号)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有必要制定《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城乡建设治理体系,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二、起草依据

1、《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

2、《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1】34号);

3、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

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3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2022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我局经充分调研,于2月下旬起草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于3月中旬征求了局属科室和单位意见,于3月28日发函征求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四、主要内容

《意见》(征求意见稿)共7个部分27条。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

一是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和品质明显提升,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碳达峰后稳中有降,打造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的先行区、样板区,建设现代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美丽黄山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是优化区域绿色协同发展空间布局。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强区域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构建开放枢纽之城,建设长三角协同发展典范城市。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实施“多规合一”的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优化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减污降碳,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三是建设功能完善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功能完善,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系统化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将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绿色宜人环境。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县城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的设施提级扩能,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县城承载能力。

四是加快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立足乡村地域特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科学合理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的空间布局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三生”统筹的规划建设体系。推动农村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康养、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加强乡村建筑节能,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按照安全适用、节能减碳、经济美观、健康舒适原则,持续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五是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全面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全面普及绿色建筑。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光伏、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六是推进城乡绿色建设管理现代化。搞好城乡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以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构建绿色发展生态空间。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网络、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开展绿色生活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是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市级负总责,县级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形成推进绿色城乡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附件:《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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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1】34号)精神,推动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核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全面推进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倾情倾力打造“五个之城”,抢抓“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机遇,稳中求进,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推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黄山。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推动碳达峰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紧密结合,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创建美丽宜居城市、营造绿色乡村,推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全省领先,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市县建城区平均道路网密度持续提升,供水、污水处理、排涝、供气、生活垃圾处理等民生保障类市政基础设施水平稳步提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市本级和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40%和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平方米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生态环境和品质明显提升,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碳达峰后稳中有降,打造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的先行区、样板区,建设现代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美丽黄山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优化区域绿色协同发展空间布局

(四)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布局。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加强区域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长三角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构建开放枢纽之城,建设长三角协同发展典范城市。推进“融杭接沪”,与杭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加快对接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加快东西向杭黄高铁、黄祁景高速(S42)公路沿线、慈张公路沿线、皖赣铁路、杭瑞(G56)高速公路发展轴和南北向京福高速铁路、京台高速、德上高速、205 国道沿线“两轴”城镇发展,向东由西打造黄山市融入长三角的重要通道,由南向北打造联系省内北部城市群的重要一环。积极推进新安江旅游航道整治,建成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重要节点,以国际机场、高铁高速为主干的现代交通网络更加完善。把黄山打造成为长三角南翼新枢纽、皖港澳国际会客厅。到2025年,区域交通、生态、产业等与京津冀对接合作不断深化,轨道公路等交通路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与杭沪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布局。实施“多规合一”的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明确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色建筑比例等绿色发展指标要求,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防止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构建“大主城区”格局,按照生态化、景区化理念,一体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城镇变靓,推进“城市双修”,加强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建设文明城市、美丽乡村,有效保障生态开敞空间,构建“一群两轴两区”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加快南部城镇群建设,重点推进中心城区扩容升级,加快城市西进南拓,构建以中心城区“一环三片”为核心、涵盖屯、徽、休、歙的“大主城区”城市格局,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提升城市承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优化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减污降碳。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状况(EI)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首位。扎实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持续推进“智慧环保”系统建设,健全完善环境检测网络体系,强化杭黄生态保护合作,推进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共保联治,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交易试点,探索完善排污权交易机制。构建我市GEP核算体系,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生态资源价值和资源转化效益。做优“黄山近零碳排放景区”示范工程,将黄山风景区建设成为国际现代低碳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的低碳产业基地和低碳会展中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办(新保中心)、国家黄山调查队)

三、建设功能完善和谐发展的生态城市

(七)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加快戴震公园等城市公园综合提升,布局一批主题公园和口袋公园,完善绿化亮化彩化体系,凸显“清秀雅美”城市格调,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平方米以上。强力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从600吨/日提升至900吨/日;实现全域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构建源头分类、清洁收运、规范处理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推进基础设施功能完善。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合理主次路网级配,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增强慢行网络连贯性,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新增城市绿道120公里。新建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到2025年,全市增设停车泊位8500个。加快推进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建设市五水厂、水务调度中心和一污厂迁建等项目。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门站建设,贯通歙县、徽州区、屯溪区、休宁县长输管道气源输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九)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健全徽州古建筑保护数据库,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开展徽州古城、黟县古城、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等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有序实施祁门县东街、祁门县西街、休宁县万安老街、休宁县海阳齐宁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修复行动。推进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加大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71个村落的保护力度。结合乡村振兴,认真做好传统村落周边垃圾污水治理、风貌管控和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系统化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将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突出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三类海绵体”作用,推动海绵城市理念、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设施,抓紧补齐排水防涝短板,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推进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设城市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到2025年底,城区人均防护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十一)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绿色宜人环境。加强部门统筹和协调,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建设智慧居住社区,推进智慧安防、智慧停车、智慧充电、智慧门禁(道闸)、智慧照明以及智慧物业服务等建设和升级。丰富社区服务功能,鼓励设施复合利用,补强养老、托幼、文化、体育、医疗、家政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一站式”生活服务综合体,构建“15分钟社区服务圈”“5分钟便民生活圈”,引导居民就近出行减少碳排。到2025年,绿色社区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要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局)

(十二)推进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坚持系统和统筹观念,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县城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卫生的设施提级扩能,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县城承载能力。建立健全以县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进城镇有机更新和产业培育,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序控制县城建筑密度和强度,县城建成区的建筑总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控制在0.6至0.8。新建建筑要落实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推广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材应用。新建住宅以多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民用建筑高度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引导发展慢行系统,与公共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配套有机衔接,鼓励采用公共自行车、电动车等低碳交通方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支队)

四、加快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十三)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立足乡村地域特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科学合理规划农村生产生活的空间布局和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严格保护乡村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三生”统筹的规划建设体系。认真落实村镇规划员制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坚持保护、整治、建设一体化推进。保护塑造乡村风貌,保护传统民居和古树,延续乡村历史文脉。鼓励回收利用废弃乡土建材和老物件,将村庄闲置建筑进行改造盘活利用。合理集约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供水、排水、道路等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绿色化,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提升乡村建设品质。到2025年,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

(十四)推动农村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康养、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完成16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168个以上,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利局)

(十五)加强乡村建筑节能。加强农村村庄建设整体规划管理,按照安全适用、节能减碳、经济美观、健康舒适原则,持续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广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农房节能技术,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标准,降低农民生活用电成本。鼓励就地取材,利用乡土材料,使用绿色建材。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基本安全保障制度,持续推进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十六)全面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研究编制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全面普及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完善交付验房制度,把住宅绿色性能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50%以上,鼓励发展二星、三星高星级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以绿色、节能、环保为主攻方向,实现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融合发展,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5%以上。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结合节约型机关、老旧小区改造、风貌整治等,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完善并发挥能耗监管平台作用,到2025年底,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和零碳建筑。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本体节能率达到75%,建成一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光伏、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比达60%以上。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到2025年,力争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鼓励废弃矿山、农光互补等光伏电站建设模式,有序推进风电开发建设,完成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推动月潭水库尽快并网发电,加快推进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到2025 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7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建筑能源比例达到8%。(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八)全面提升绿色建造水平。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产业化建造方式,加强技术创新和集成,利用新技术实现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开展“绿色工地”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建筑垃圾减量化,探索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动态考核评价体系,到2025年,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绿色施工技术全面应用,大型项目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绿色施工评价优良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木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到2025年,建成3-5个涵盖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九)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推广机制,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5年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强制分类区域的居民社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75亿立方米以内。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方式出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六、推进城乡绿色建设管理现代化

(二十)搞好城乡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以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构建绿色发展生态空间。开展城市建筑风貌设计工作,明确中心城区(县城)建筑风貌的总体定位,引导中心城区(县城)形成整体协调统一,独具地域特色的城市建筑风貌。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类型建筑风貌和新建高层建筑管控。积极推进城市体检试点,健全指标体系,强化城市体检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二十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大科技成果集成创新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智慧城市、智能建造、近零能耗建筑等专业课程,培养高层次设计、研发等人才,为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二十二)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扩大项目审批电子证书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三)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网络、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普查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完善统一的市政设施数字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加快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排水防涝、路灯照明、园林环卫等领域应用,推动设施提档升级。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步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和无障碍设施,推进换乘枢纽、公交站点、公交专用道和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打造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推进城市周边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公交线网向周边县城、乡(镇)和景点等客流集散点延伸,提高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发展智能网联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数据资源局)

(二十四)开展绿色生活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实施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的交通系统、公园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绿色社区生活圈。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共同建设绿色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八、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十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市级负总责,县级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十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支持政策,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推进绿色城乡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十七)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修订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政策规章,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市委党校、市住建局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在市县党校增加相关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2-05-16 16:54

2022年4月15日,我机关就《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推动农村绿色发展。进一步落实为三农服务。”,采纳0条。未采纳原因为:非文件修改性意见建议。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