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组团金鸡峰单元(JK03)控制性详细 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依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及《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局会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新城组团金鸡峰单元(JK03)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现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3、地块现场、镇政府公告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0日
《黄山市新城组团金鸡峰单元(JK03)控制性
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金鸡峰单元位于黄山高新区中部,西至梅林大道,东至轩辕大道,北至百川路,南至金鸡路。
三、发展目标
融入自然与人文特色,将金鸡峰单元建设为突出银蝶湖与金鸡峰蓝绿空间核心的产、城、文、旅融合发展区域,为高新区、新城组团乃至全市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四、功能定位
银蝶湖畔高新之地,金鸡峰下文旅之所。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三轴、两区”的总体结构。
两心:银蝶湖生态空间核心,该核心是JK03单元生态、景观、空间发展的主导,是整个单元北部发展的空间结构核心;金鸡峰生态空间核心,该核心是JK03单元空间结构核心,也是生态空间核心。
三轴:梅林大道单元延展轴线与轩辕大道单元延展轴线,JK03单元两条主要延展、对外连接轴线;银蝶湖——金鸡峰生态空间轴线,JK03单元主要空间结构轴线、生态廊道轴线。
两区:银蝶湖综合区,以商住、产业功能为主,强调产城融合;金鸡峰休旅区,以文旅、生态功能为主,突出休闲文旅功能与生态活力展示。
六、用地布局
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28.2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31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总用地面积37.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总用地面积26.53公顷,2.5产业用地(1001/09)总用地面积46.2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总用地面积2.55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总用地面积8.28公顷。(详见下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用海分类代码 |
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07 |
28.29 |
16.92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0701 |
28.29 |
16.92 |
|||||
R21 |
住宅用地 |
070102 |
28.29 |
16.92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08 |
15.31 |
9.16 |
|||||
其中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0804 |
15.31 |
9.16 |
|||||
A33 |
中小学 用地 |
080403 |
15.31 |
9.16 |
||||||
3 |
B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 |
21.74 |
14.01 |
|||||
|
B1 |
商业用地 |
0901 |
10.98 |
7.57 |
|||||
B14 |
旅馆用地 |
090104 |
10.98 |
7.57 |
||||||
B2 |
商务用地 |
0902 |
10.76 |
6.44 |
||||||
4 |
MB |
2.5产业用地 |
100101/09 |
61.78 |
36.96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1101 |
2.67 |
1.60 |
|||||
其中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110101 |
2.67 |
1.60 |
|||||
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2 |
26.53 |
15.87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207 |
26.53 |
15.87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2.55 |
1.53 |
|||||
其中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 |
2.55 |
1.53 |
|||||
U15 |
通信用地 |
1306 |
2.55 |
1.53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4 |
8.28 |
4.95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含内部水域) |
1401 |
8.28 |
4.95 |
|||||
建设用地 |
|
167.15 |
100.00 |
七、道路系统
构建以主干路、干路为骨架,支路为辅助的外畅内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道路网络系统。
(1)主干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包括人流与货流,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道路红线宽度26-52米。本单元范围内道路网络布局形成两横两纵主干路网,两横分别为百川路、徽光路;两纵分别为轩辕大道、梅林大道。
(2)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50km/h。为单元内部的主要联系道路,交通性与生活性功能相当。本单元内次干道为金鸡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
(31)支路:与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40km/h。道路红线宽度15-20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整体控制
1、主体功能
本单元主体功能为新型2.5产业功能、商贸商服生活综合功能、生态文旅功能。
2、整体开发强度控制
整体为中等强度控制:主要为2.5产业用地、旅馆用地等用地的开发,其中2.5产业用地整体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一般≤24米;旅馆用地整体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一般≤24米。
(2)整体开发容量控制
1、人口容量控制
规划人口容量上限约0.8万人。
2、单元建筑总量控制
本单元新增开发净用地平均容积率约2.35,新增建筑总量上限约为120.3万平方米。
(3)街区控制
本次规划将街区作为控规控制的法定层次和地块层面指标修编的最小平衡单位,本单元共分为2个街区。(具体容量控制指标如下)
银蝶湖街区容量控制一览表
主导属性:2.5产业、商务、居住 |
|||||
街区面积:127.4公顷 |
|||||
|
净建设用地面积(ha) |
建筑面积 (万m2) |
平均容积率 |
居住人口(人) |
|
合计 |
93.46 |
新增部分61.77 |
新增部分2.38 |
维持 现状 |
|
其中 |
居住 用地 |
18.45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维持 现状 |
中小学用地 |
15.31、其中新增1.84 |
屯溪一中改扩建应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指标,新建蕉充小学建筑面积1.47 |
屯溪一中符合已批准的控制指标,新建蕉充小学容积率0.8 |
- |
|
商务 用地 |
10.76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 |
|
2.5产业用地 |
46.27(其中新增24.12) |
已建部分维持现状,新增部分60.3 |
已建部分维持现状,新增部分2.5 |
- |
|
物流 用地 |
2.67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 |
金鸡峰街区容量控制一览表
主导属性:居住、文旅、生态 |
|||||
街区面积:120.03公顷 |
|||||
|
净建设用地面积 (ha) |
建筑面积 (万m2) |
平均容积率 |
居住人口(人) |
|
合计 |
38.88 |
新增部分55.33 |
新增部分2.5 |
维持 现状 |
|
其中 |
住宅 用地 |
9.84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维持 现状 |
旅馆 用地 |
10.98(其中新增6.62) |
已建部分维持现状,新增部分16.55 |
已建部分维持现状,新增部分2.5 |
- |
|
2.5产业用地 |
15.51,为新增 |
新增38.78 |
新增部分2.5 |
- |
|
通信 用地 |
2.55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 |
(4)地块控制
本规划的地块控制体系包括指标控制与要素控制,具体如下:
控制 体系 |
控制内容 |
指标、要素选择 |
备注 |
指标 控制 |
土地使用控制 |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部分) |
强制性 |
用地兼容性 |
引导性 |
||
开发强度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
强制性 |
|
人口容量 |
引导性 |
||
建筑建造控制 |
建筑间距、建筑退让 |
强制性 |
|
建筑高度 |
强制性 |
||
交通活动控制 |
禁止机动车开口段、停车位(面积) |
强制性 |
|
交通出入口方位 |
引导性 |
||
海绵城市控制 |
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单位面积雨水调蓄控制容积等 |
引导性 |
|
要素 控制 |
配套设施控制 |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
强制性 |
城市设计指引 |
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
引导性 |
以上控制内容可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两类。强制性指标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参照执行的指标,其目标是贯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布置为布局引导,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引导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相关指标控制按《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执行。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12日,我机关就《黄山市新城组团金鸡峰单元(JK03)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3条,主要涉及“小学位置及规模”、“大学落地高新区”等建议,对于我市城市发展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根据上位城市总体规划,黄山高新区的定位为产业新城、城市新区,新城组团金鸡峰单元控规主要是对已经批准的上位城市总规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相关设施进行细化和安排。经复核,控规中规划小学的位置及规模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及已批复的《黄山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2016-2030年)》;对于高校落地高新区的建议,受限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用地规模等因素,黄山市高新区范围内建设用地尚不能满足布局2000亩高校教育用地的要求,我局在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已在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片区统筹布局约1000亩高校教育用地。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自然资源禀赋积极做好规划服务选址引导工作。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