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详细 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征集时间:[ 2023-02-24 00:00 ] 至 [ 2023-03-26 00:00 ] 状态:已结束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及《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局会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6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3、地块现场、镇政府公告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203

邮编:245000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224

 

 

 

 

 

 

 

 

 

 

 

 

 

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

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霞塘单元位于新城组团新潭梅林片区的西部,西至迎客松大道(规划)、东至梅林大道、北至皖赣铁路、南至齐云大道,规划总面积约152.56公顷。

三、发展目标

将霞塘单元建设为农产品交易中心、高速出入口重点服务区域、生态宜居宜游区域,为片区、新城组团乃至全市发展提供持续支撑与动力。

四、功能定位

农贸中心、交通驿站、宜居之地、乐游之所。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轴、”的总体结构。

四轴:齐云大道单元延展轴线,XM03单元主要延展、对外连接轴线之一;梅林大道、迎客松大道、清凉峰路三条单元延展轴线,XM03单元主与其他单元主要连接轴线;

区:批发市场区,位于迎客松大道东侧、甘棠路南(西)侧、齐云大道北侧区域,打造农产品交易中心;生态宜居区:位于位清凉峰甘棠路东侧、齐云大道北侧、梅林大道西侧区域,以居住功能为主、凸显生态宜居性;生态文旅区,位于迎客松大道东侧、皖赣铁路南侧、清凉峰西侧、甘棠路北侧区域,以生态景观、文化旅游功能为主。

六、用地布局

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24.9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总用地面积81.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总用地面积27.1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总用地面积1.0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4)总用地面积18.27公顷。(详见下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用海分类代码

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7

24.95

16.36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701

24.95

16.36

R21

  住宅用地

70102

24.95

16.36

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9

81.15

53.19

其中

B1

商业用地

901

81.15

53.19

B1

商业用地

18.47

12.11

B12

批发市场用地

090102

60.09

39.38

B14

旅馆用地

090104

2.59

1.70

3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

27.12

17.78

其中

S1

城镇道路用地

1207

26.55

17.40

S4

交通场站用地

1208

0.57

0.38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

0.57

0.38

4

U

公用设施用地

13

1.07

0.70

其中

U

公用设施用地

0.92

0.60

U12

供电用地

1303

0.15

0.10

5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4

18.27

11.98

其中

G1

公园绿地

1401

16.89

11.07

G2

防护绿地

1402

0.78

0.51

G3

广场用地

1403

0.60

0.40

建设用地

——

152.56

100.00

七、道路系统

构建以主干路、干路为骨架,支路为辅助的外畅内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道路网络系统。

1)主干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包括人流与货流,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道路红线宽度52-58米。本单元范围内道路网络布局形成一横两纵主干路网,一横为齐云大道;两纵分别为迎客松大道、梅林大道。

2)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50km/h。为单元内部的主要联系道路,交通性与生活性功能相当。本单元内次干路共3条,分别为南北向的清凉峰路、东西向的甘棠路、婺源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40米、32米、20米。

3)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40km/h。支路直接为城市用地服务,起到提高交通可达性、增加道路网密度的作用。本单元内支路共2条,为南北向的市场路、道路红线宽度18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整体控制

1、主体功能

本单元主体功能为商业商务、公共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

2、整体开发强度控制

整体为中低强度控制:主要为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等用地的开发,其中批发市场用地整体容积率≤1.5,建筑高度一般≤24米;旅馆用整体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一般≤50米。

2)整体开发容量控制

1、人口容量控制

规划人口容量上限约0.6万人。

2、单元建筑总量控制

本单元新增开发净用地平均容积率约2.07

3)地块控制

本规划的地块控制体系包括指标控制与要素控制,具体如下:

 

控制

体系

控制内容

指标、要素选择

备注

指标

控制

土地使用控制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部分)

强制性

用地兼容性

引导性

开发强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强制性

人口容量

引导性

建筑建造控制

建筑间距、建筑退让

强制性

建筑高度

强制性

交通活动控制

禁止机动车开口段、停车位(面积)

强制性

交通出入口方位

引导性

海绵城市控制

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单位面积雨水调蓄控制容积等

引导性

要素

控制

配套设施控制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强制性

城市设计指引

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引导性

以上控制内容可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两类。强制性指标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参照执行的指标,其目标是贯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布置为布局引导,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引导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相关指标控制按《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执行。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3-27 16:07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6日,我机关就《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