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详细 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依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及《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局会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6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3、地块现场、镇政府公告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
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霞塘单元位于新城组团新潭梅林片区的西部,西至迎客松大道(规划)、东至梅林大道、北至皖赣铁路、南至齐云大道,规划总面积约152.56公顷。
三、发展目标
将霞塘单元建设为农产品交易中心、高速出入口重点服务区域、生态宜居宜游区域,为片区、新城组团乃至全市发展提供持续支撑与动力。
四、功能定位
农贸中心、交通驿站、宜居之地、乐游之所。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四轴、三区”的总体结构。
四轴:齐云大道单元延展轴线,XM03单元主要延展、对外连接轴线之一;梅林大道、迎客松大道、清凉峰路三条单元延展轴线,XM03单元主与其他单元主要连接轴线;
三区:批发市场区,位于迎客松大道东侧、甘棠路南(西)侧、齐云大道北侧区域,打造农产品交易中心;生态宜居区:位于位清凉峰甘棠路东侧、齐云大道北侧、梅林大道西侧区域,以居住功能为主、凸显生态宜居性;生态文旅区,位于迎客松大道东侧、皖赣铁路南侧、清凉峰西侧、甘棠路北侧区域,以生态景观、文化旅游功能为主。
六、用地布局
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24.9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总用地面积81.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总用地面积27.1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总用地面积1.0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4)总用地面积18.27公顷。(详见下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用海分类代码 |
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7 |
24.95 |
16.36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701 |
24.95 |
16.36 |
|||
R21 |
住宅用地 |
70102 |
24.95 |
16.36 |
||||
2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9 |
81.15 |
53.19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901 |
81.15 |
53.19 |
|||
B1 |
商业用地 |
— |
18.47 |
12.11 |
||||
B12 |
批发市场用地 |
090102 |
60.09 |
39.38 |
||||
B14 |
旅馆用地 |
090104 |
2.59 |
1.70 |
||||
3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2 |
27.12 |
17.78 |
|||
其中 |
S1 |
城镇道路用地 |
1207 |
26.55 |
17.40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8 |
0.57 |
0.38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20803 |
0.57 |
0.38 |
||||
4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1.07 |
0.70 |
|||
其中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 |
0.92 |
0.60 |
|||
U12 |
供电用地 |
1303 |
0.15 |
0.10 |
||||
5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4 |
18.27 |
11.98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401 |
16.89 |
11.07 |
|||
G2 |
防护绿地 |
1402 |
0.78 |
0.51 |
||||
G3 |
广场用地 |
1403 |
0.60 |
0.40 |
||||
建设用地 |
—— |
152.56 |
100.00 |
七、道路系统
构建以主干路、干路为骨架,支路为辅助的外畅内达的多功能多层次的道路网络系统。
(1)主干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包括人流与货流,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道路红线宽度52-58米。本单元范围内道路网络布局形成一横两纵主干路网,一横为齐云大道;两纵分别为迎客松大道、梅林大道。
(2)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50km/h。为单元内部的主要联系道路,交通性与生活性功能相当。本单元内次干路共3条,分别为南北向的清凉峰路、东西向的甘棠路、婺源路,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40米、32米、20米。
(3)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40km/h。支路直接为城市用地服务,起到提高交通可达性、增加道路网密度的作用。本单元内支路共2条,为南北向的市场路、道路红线宽度18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整体控制
1、主体功能
本单元主体功能为商业商务、公共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
2、整体开发强度控制
整体为中低强度控制:主要为批发市场用地、旅馆用地等用地的开发,其中批发市场用地整体容积率≤1.5,建筑高度一般≤24米;旅馆用整体地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一般≤50米。
(2)整体开发容量控制
1、人口容量控制
规划人口容量上限约0.6万人。
2、单元建筑总量控制
本单元新增开发净用地平均容积率约2.07。
(3)地块控制
本规划的地块控制体系包括指标控制与要素控制,具体如下:
控制 体系 |
控制内容 |
指标、要素选择 |
备注 |
指标 控制 |
土地使用控制 |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部分) |
强制性 |
用地兼容性 |
引导性 |
||
开发强度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
强制性 |
|
人口容量 |
引导性 |
||
建筑建造控制 |
建筑间距、建筑退让 |
强制性 |
|
建筑高度 |
强制性 |
||
交通活动控制 |
禁止机动车开口段、停车位(面积) |
强制性 |
|
交通出入口方位 |
引导性 |
||
海绵城市控制 |
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单位面积雨水调蓄控制容积等 |
引导性 |
|
要素 控制 |
配套设施控制 |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
强制性 |
城市设计指引 |
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
引导性 |
以上控制内容可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两类。强制性指标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参照执行的指标,其目标是贯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布置为布局引导,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依据,引导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相关指标控制按《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执行。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3-27 16:07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6日,我机关就《黄山市新城组团霞塘单元(XM03)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