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组团蕉充单元(JK01)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依据《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及《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我局会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新城组团蕉充单元(JK01)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6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3、地块现场、镇政府公告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黄山市新城组团蕉充单元(JK01)重点区域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蕉充单元重点区域规划范围位于黄山高新区西部,西至G3京台高速东侧约200米一线、东至梅林大道及蓬莱路、北至歙州路、南至皖赣铁路,总面积约158.29公顷。
三、发展目标
规划将蕉充单元建设为新城组团、高新区产业发展核心区域之一,突出产业及配套功能,为高新区、新城组团乃至全市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四、功能定位
新城组团重要的产业功能及配套生活区域。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一带、两区”的总体结构。
两轴:迎客松大道单元延展轴线与蓬莱路区域延展轴线,为本次JK01单元重点区域两条主要延展、对外连接轴线;
一带:霞塘河生态景观带,该景观带是JK01单元重点区域生态、景观空间发展、延伸的主导,是整个单元景观生态空间主体结构。
两区:迎客松大道西侧产业区,以产业功能为主,应注重产业类型与品质;迎客松大道东侧配套区,以居住、公共服务、产业、生态功能为主,突出居住配套功能与生态活力展示。
六、用地布局
根据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29.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总用地面积3.1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总用地面积0.96公顷,工矿用地(10)总用地面积75.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总用地面积21.5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总用地面积6.72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总用地面积20.80公顷。(详见下表)
序号 |
用地 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用海分类代码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R |
居住用地 |
07 |
29.48 |
18.62 |
|||
其中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0701 |
29.48 |
18.62 |
|||
R21 |
住宅用地 |
070102 |
28.20 |
17.82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社) |
0702 |
0.43 |
0.27 |
||||
服务设施用地(幼) |
080404 |
0.85 |
0.54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08 |
3.12 |
1.97 |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0801 |
0.38 |
0.24 |
|||
其中 |
A3 |
教育机构用地 |
0804 |
2.75 |
1.74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080403 |
2.75 |
1.74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9 |
0.96 |
0.61 |
|||
其中 |
B1 |
商业用地 |
0901 |
0.60 |
0.38 |
|||
B1 |
商业用地 |
0901 |
0.60 |
0.38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90105 |
0.36 |
0.23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90105 |
0.36 |
0.23 |
||||
|
— |
工矿用地 |
10 |
75.72 |
47.83 |
|||
其中 |
M |
工业用地 |
1001 |
75.72 |
47.83 |
|||
|
M1 |
一类工业用地 |
100101 |
75.72 |
47.83 |
|||
4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2 |
21.50 |
13.58 |
|||
其中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1207 |
21.50 |
13.58 |
|||
5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6.72 |
4.24 |
|||
其中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 |
0.58 |
0.36 |
|||
U22 |
环卫用地 |
1309 |
0.58 |
0.36 |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 |
1.62 |
1.02 |
|||
|
U31 |
消防用地 |
1310 |
1.62 |
1.02 |
|||
|
— |
— |
干渠 |
1311 |
4.53 |
2.86 |
||
6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4 |
20.80 |
13.14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1401 |
19.95 |
12.61 |
|||
|
G2 |
防护绿地 |
1402 |
0.84 |
0.53 |
|||
建设用地 |
|
158.29 |
100.00 |
七、道路系统
本次规划将JK01单元道路系统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整个路网系统大致呈方格网状。规划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21.50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3.58%。
(1)主干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对外联系的主要道路,包括人流与货流,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本单元范围内道路网络布局形成三横两纵主干路网,三横分别为歙州路、百川路、徽光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40米;两纵分别为迎客松大道、梅林大道,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58米、52米。
(2)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以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50km/h。为单元内部的主要联系道路,交通性与生活性功能相当。本单元范围内次干路主要为蓬莱路、翰林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32米。
(3)支路:与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40km/h。支路直接为城市用地服务,起到提高交通可达性、增加道路网密度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12-26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控制指标分类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指标两大类。
强制性内容指必须严格遵守的内容,引导性内容指建议参照试行的内容。
控制体系 |
控制内容 |
指标、要素选择 |
备注 |
指标 控制 |
土地使用控制 |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部分) |
强制性 |
用地兼容性 |
引导性 |
||
开发强度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
强制性 |
|
人口容量 |
引导性 |
||
建筑建造控制 |
建筑间距、建筑退让 |
强制性 |
|
建筑高度 |
强制性 |
||
交通活动控制 |
禁止机动车开口段、停车位(面积) |
强制性 |
|
交通出入口方位 |
引导性 |
||
海绵城市控制 |
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单位面积雨水调蓄控制容积等 |
引导性 |
|
要素控制 |
配套设施控制 |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
强制性 |
城市设计指引 |
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
引导性 |
(2)开发强度控制
从本单元整体控制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各类用地区位、交通、价值等因素,以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进行开发强度控制,为中强度开发区:
中强度开发: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0,建筑高度宜≤50米;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高度≤54米。(详见下表)
用地分类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工业用地 |
一般不低于2.0 |
30%—50% |
宜≤50米 |
10%—20% |
居住用地 |
≤2.0 |
≤30% |
≤54米 |
≥32% |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3-27 16:11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6日,我机关就《黄山市新城组团蕉充单元(JK01)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建议“焦充小学适当扩大面积,校名改为黄山市高新实验小学或者黄山市银蝶湖小学”,新城组团单元控规主要是对已经批准的上位城市总规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相关设施进行细化和安排,小学的位置、规模、校名最终由教育部门进行确定。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