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城组团梅林单元(XM04)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黄山市城市控规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秘﹝2017﹞45号)及《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新城组团梅林单元(XM04)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3、地块现场、镇政府公告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6日
《黄山市新城组团梅林单元(XM04)控制性详细
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各类专项规划。
二、规划范围
梅林单元位于新城组团新潭梅林片区的东部,西至梅林大道、东至红星美凯龙及凯悦酒店东侧一线、北至皖赣铁路、南至横江江畔,规划总面积约192.8公顷。
三、发展目标
将梅林单元建设为新城组团与中心城区过渡连接的重要区域,以商住为主的综合区域,为片区、新城组团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提供持续支撑与动力。
四、功能定位
新老城联动区域、横江畔商住高地。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三轴、两带、两区”的总体结构。
三轴:齐云大道、梅林大道、轩辕大道(纬九路)三条单元延展轴线,是梅林单元主要延展、对外连接轴线;
两带:横江滨水景观带,是梅林单元重要的景观界面、生态界面,是横江景观的主要集中展示区域;霞塘河滨水景观带,是单元内部重要的水体景观廊道,并与横江滨水景观带互通构成滨水景观体系。
两区:梅林北商住综合区,位于齐云大道北侧区域,以旅馆、汽车销售、家具卖场等商服功能、居住功能(含安置)为主;梅林南商住综合,位于齐云大道南侧区域,以综合商业、居住(含安置)功能为主。
六、用地布局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优化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91.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总用地面积4.9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总用地面积43.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总用地面积33.5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总用地面积0.4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总用地面积17.61公顷。(详见下表)
序号 |
用地名称 |
用地用海分类代码 |
面积(公顷) |
占建设用地比例(%) |
||||||
1 |
居住用地 |
07 |
91.48 |
47.81 |
||||||
|
城镇住宅用地 |
0701 |
90.6 |
47.35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070102 |
90.6 |
47.35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702 |
0.88 |
0.46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08 |
4.95 |
2.59 |
||||||
|
机关团体用地 |
0801 |
0.32 |
0.17 |
||||||
教育用地 |
0804 |
4.63 |
2.42 |
|||||||
|
中小学用地 |
080403 |
3.11 |
1.63 |
||||||
幼儿园用地 |
080404 |
1.52 |
0.79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 |
43.27 |
22.62 |
||||||
|
商业用地 |
0901 |
43.27 |
22.62 |
||||||
|
商业用地 |
0901 |
25.48 |
13.32 |
||||||
零售商业用地 |
090101 |
10.26 |
5.36 |
|||||||
旅馆用地 |
090104 |
7.06 |
3.69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 用地 |
090105 |
0.47 |
0.25 |
|||||||
4 |
交通运输用地 |
12 |
33.57 |
17.54 |
||||||
|
铁路用地 |
1201 |
0.10 |
0.05 |
||||||
城市道路用地 |
1207 |
33.47 |
17.49 |
|||||||
5 |
公用设施用地 |
13 |
0.46 |
0.24 |
||||||
|
干渠 |
1311 |
0.46 |
0.24 |
||||||
6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 |
17.61 |
9.20 |
||||||
|
公园绿地 |
1401 |
16.42 |
8.58 |
||||||
防护绿地 |
1402 |
1.19 |
0.62 |
|||||||
|
建设用地 |
|
191.34 |
100.00 |
||||||
|
非建设用地(陆地水域) |
17 |
1.46 |
|
七、道路系统
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整个路网系统大致呈方格网状。规划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33.4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7.49%。
(1)主干路:两横两纵主干路网,两横分别为齐云大道、纬九路;两纵分别为轩辕大道、梅林大道。
(2)次干路:分别为婺源路、阳山路、纬八路。道路红线宽度18-30米。
(3)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红线宽度12-20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控制指标分类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指标两大类。
强制性内容指必须严格遵守的内容,引导性内容指建议参照试行的内容。
控制 体系 |
控制内容 |
指标、要素选择 |
备注 |
指标 控制 |
土地使用控制 |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部分) |
强制性 |
用地兼容性 |
引导性 |
||
开发强度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
强制性 |
|
人口容量 |
引导性 |
||
建筑建造控制 |
建筑间距、建筑退让 |
强制性 |
|
建筑高度 |
强制性 |
||
交通活动控制 |
禁止机动车开口段、停车位(面积) |
强制性 |
|
交通出入口方位 |
引导性 |
||
海绵城市控制 |
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单位面积雨水调蓄控制容积等 |
引导性 |
|
要素 控制 |
配套设施控制 |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
强制性 |
城市设计指引 |
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
引导性 |
(2)开发强度控制
从本单元整体控制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各类用地区位、交通、价值等因素,以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进行开发强度控制,为中强度开发区。
其中商业用地整体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一般≤50米;居住用地整体容积率≤1.8,建筑高度一般≤36米。
用地用海分类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居住用地07 |
|
|||||
其中 |
070102 |
二类住宅用地 |
≤1.8 |
≤30% |
≤36米 |
≥32% |
0702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2.5 |
≤45% |
≤24米 |
≥35 |
|
商业服务业设施09 |
|
|||||
其中 |
0901 |
商业用地 |
≤2.5 |
≤45% |
≤50米 |
≥20% |
绿地与广场用地14 |
|
|||||
其中 |
1401 |
公共绿地 |
≤0.1 |
≤10% |
≤12米 |
≥70% |
1402 |
防护绿地 |
-- |
-- |
-- |
≥90% |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11-17 16:30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我局就《黄山市新城组团梅林单元(XM04)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局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其中局网站5条,电子邮箱1条,微信公众号(新安眼)1条,以上意见建议主要是针对该单元教育、绿地、道路等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以及咨询梅林东湖地块商业综合体进展情况。
对于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议,梅林单元控规主要是对已经批准的上位城市总规及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相关设施进行细化和安排,相关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以及建设进展情况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确定;对于梅林东湖地块商业综合体进展情况,目前,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与开投公司正持续开展招商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启动。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