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阳湖单元、洽阳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屯溪区阳湖单元、洽阳单元详细规划
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屯溪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屯溪区阳湖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洽阳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阳湖镇政府公示栏、稽灵山社区公示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35311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2日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单元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类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阳湖单元,具体为:东至新安大道,南至徽州大道、稽灵山路,西至西海路,北至率水、新安江,总面积约102.36公顷。
三、功能定位
率水和新安江南岸集居住生活、商业服务、文化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宜居乐活社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一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依托南滨江路,打造集核心景观展示、商业服务、文旅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活力轴,串联率水、新安江及重要的文化建筑、公园绿地、公共设施等节点。
三组团:包括文化休闲组团、滨江宜居组团和公共服务组团。
五、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主要分布于白石路沿线及徽州大道北侧区域,总用地面积51.64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分布于百华路沿线区域,总用地面积7.15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分布在于南滨江路南侧及稽灵山路北侧区域,总用地面积13.90公顷。
4.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20.00公顷。
5.公用设施用地
主要为供水用地,总用地面积3.18公顷。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主要为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6.49公顷。

《黄山市屯溪区洽阳单元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类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的洽阳单元范围,具体为:东至佩琅河,南至杭瑞高速,西至新安大道,北至新安江,总面积约155.11公顷。
三、功能定位
新安江南岸以政务服务、居住生活、商业休闲等功能为主的生态宜居社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一带一轴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带:沿新安江、佩琅河打造滨水生态景观带。
一轴:沿新安大道打造城市发展活力轴。
三组团:分别为滨江活力组团、公共服务组团和南部宜居组团。
五、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主要分布于洽阳路两侧及新安大道东侧区域,总用地面积73.99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主要分布于兴昱路两侧区域,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以及医疗卫生用地,总用地面积3.24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主要分布于新安江南岸、兴昱路南侧区域,总用地面积16.87公顷。
4.交通运输用地
主要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28.09公顷。
5.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主要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24.95公顷。
6.特殊用地
总用地面积7.64公顷。
7.陆地水域
总用地面积0.33公顷。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