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依据 | 实施科室 |
履行机关日常运转和组织协调职能 | 1 |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办公室 |
2 | 负责局重要会议活动、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 | |||
3 | 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档案管理工作。拟定局机关公文处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收文和机要文件。审核局机关公文并监控公文质量。承担局机关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利用及数字化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及区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档案工作。 | |||
4 | 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报告、局年度工作总结和上报市委、市政府、自然资源厅有关综合汇报材料、重要文稿。 | |||
5 | 负责政务督查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厅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局会议议定、文件部署、局领导批示事项等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牵头负责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 | |||
6 | 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局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工作。组织并负责政务信息编发工作。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 |||
7 |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指导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 |||
8 | 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牵头负责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局门户网站建设和0A系统运行管理。 | |||
9 | 负责机要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拟定机要保密和密码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定密、网络保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技术防护工作。协调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 |||
10 | 负责局机关和财务统筹管理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 |||
11 | 负责文明创建工作。 | |||
12 | 负责局社会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 |||
13 | 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 | |||
14 | 组织协调局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拟定综合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分析,发布综合统计信息。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 | |||
15 | 组织协调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 |||
16 | 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和国防动员工作。 | |||
履行组织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立法协调、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工作、自然资源领域发展和改革等综合业务和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组织协调职能 | 17 | 落实国家和省自然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和评估实施情况。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 |
18 | 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 | |||
19 | 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清理。 | |||
20 | 组织协调对立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 |||
21 | 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局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 |||
22 | 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培训。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
23 | 承担行政执法听证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事项听证工作。 | |||
24 | 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需我局答复的市政府或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 | |||
25 | 承担局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和配合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 | |||
26 | 负责行政审批各项改革工作,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编制、调整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科室推进商事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 |||
27 | 负责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 |||
28 | 负责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管理工作。 | |||
29 | 指导监督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听证工作、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应诉工作和自然资源系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案件办理和信访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 | |||
30 | 指导区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 |||
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职能 | 31 | 拟定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落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规划和计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
32 | 落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 |||
33 | 定期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殊用地调查。 | |||
34 | 组织实施全市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 | |||
35 | 负责全市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 | |||
36 | 负责全市遥感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信息共享。 | |||
37 | 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 |||
38 | 指导区、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 |||
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职能 | 39 | 落实国家和省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市实施办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
40 | 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产、湿地及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等所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
41 | 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全市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组织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农房等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 |||
42 | 拟定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政策,指导监督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市政府交办的重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 |||
43 | 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测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统筹数据库建设,建立成果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 |||
44 |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承担各类登记资料收集、整理、汇交、共享和更新。 | |||
45 | 监督管理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介机构和人员、专用印章、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指导市本级、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队伍建设。 | |||
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职能 | 46 | 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制度。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自然资源权益和利用科 |
47 | 拟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计划和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开展评价考核。 | |||
48 | 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贯彻落实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 |||
49 | 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工作。 | |||
50 |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 | |||
51 | 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 |||
52 | 落实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负责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工作。 | |||
履行监督实施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职能 | 53 |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建立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54 | 落实主体功能区相关政策,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推动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政策。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工作。 | |||
55 | 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 | |||
56 | 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分解落实全市空间管控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要求。组织编制跨县级行政区和城镇群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 | |||
57 | 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 |||
58 | 指导、审核全市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各地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 |||
59 | 指导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负责报省政府或自然资源部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落实市、县、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政策、制度、标准及规范,指导各地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备案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城市更新、地下空间规划等城乡规划工作。 | |||
60 |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的政策,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对重要控制线和重点区域进行动态监测。 | |||
61 | 负责城市设计研究、地块控规图则编制和依法报批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及市级规划留白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 |||
62 | 监督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落实注册规划师管理制度。 | |||
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职能 | 63 | 拟定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技术标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
64 | 拟定全市土地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 |||
65 | 落实国土空间区域准入政策措施。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 | |||
66 |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论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用途管制措施并监督实施。 | |||
67 | 组织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以及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 |||
68 | 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建立反馈和纠错机制。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督考核。落实推广国土空间管控、用途转用等典型经验。 | |||
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 69 | 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 |
70 | 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 |||
71 | 负责编制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 |||
72 | 负责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负责增减挂钩拆旧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临时用地复垦工作。 | |||
73 | 贯彻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 |||
74 | 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政策宣传和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 |||
75 | 拟定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征收征用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 |||
76 |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政策措施,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 |||
77 |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监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配合开展省政府对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承担市政府对区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 | |||
78 | 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跨市域补充耕地统筹,承担新增耕地项目监督、管理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域内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工作。 | |||
79 |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定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标准,指导各县调整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监督各地土地征收征用实施。承担报省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与移民安置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的衔接。 | |||
80 |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衔接。拟定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 |||
81 | 配合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各地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 | |||
82 | 指导各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工作。 | |||
履行管理全市地质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职能 | 83 | 拟定全市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业权、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地质矿产管理科 |
84 |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 |||
85 | 拟定全市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 |||
86 | 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群测群防、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安排地质灾害值班工作。 | |||
87 | 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 |||
88 | 负责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协助监督管理省级以上地质勘查项目。 | |||
89 |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 | |||
90 | 负责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落实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制度。 | |||
91 | 负责矿业权出让管理及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监督指导全市矿业权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办市级发证权限的矿业权抵押备案。统计分析全市矿业权情况。 | |||
92 | 负责指导全市矿业权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有关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指导开展异常名录管理。 | |||
93 | 负责矿业权权属纠纷依法调处工作。 | |||
94 | 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制度。 | |||
95 | 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 |||
96 | 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 |||
97 | 组织协调自然资源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 | |||
履行测绘行政管理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职能 | 98 | 拟定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区、县基础测绘工作。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
99 | 落实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民用测绘航空摄影活动和卫星遥感监督管理工作。 | |||
100 | 拟定全市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测绘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黄山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与更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监管的测绘技术支持和界线测绘、工程测量、水下测量等相关工作。 | |||
101 | 负责全市测绘活动、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负责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市测绘资质资格的监督管理。 | |||
102 | 落实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和成果管理的政策。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控体系。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市级基础测绘成果和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审批。 | |||
103 | 落实国家地图管理政策,负责全市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公布的界线标准样图。 | |||
104 | 落实国家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负责全市测量标志检查和维护工作。 | |||
105 | 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指导监督,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应用。指导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协调促进全市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 |||
106 | 负责全市应急测绘保障组织、指导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军民融合及区域协调发展工作。 | |||
履行财务资产管理职能 | 107 | 拟定局财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有关预算、绩效管理、 财务监管、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基金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财务与资金运用科 |
108 | 负责组织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 |||
109 | 负责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自然资源管理领域重大备选项目 | |||
110 | 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组织编报部门预算。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及绩效评估、监控和评价工作。 | |||
111 | 负责部门财务管理与监督、部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政府采购资金申请、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和内部审计(项目资金、财务收支)等工作。 | |||
112 | 负责局机关和财务统筹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预(决)算、经费收支管理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住房补贴、工资、奖金和福利发放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投资专项、重大装备。 | |||
履行党组管理人事、人才及市辖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的职能 | 113 | 拟定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有关干部选任、监督、考核、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等制度办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人事教育科 |
114 | 负责市局人事管理,负责干部挂职、选派等工作。指导系统人事管理工作。 | |||
115 | 负责市辖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 |||
116 | 负责编制自然资源和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有关工作。 | |||
117 | 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 |||
118 | 负责干部监督、考核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 |||
119 | 负责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待遇政策、标准制定及测算等工作。 | |||
120 |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 |||
121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出国(境)备案相关工作。 | |||
122 | 宣传贯彻上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
123 | 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参观学习,及时通报重要情况。 | |||
124 | 牵头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和用车等工作。落实走访慰问制度。 | |||
125 | 协助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 |||
履行局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职能 | 126 | 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科室职能配置规定》(黄自然资党〔2020〕12号) | 机关党委 |
127 | 贯彻落实局党组党建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 | |||
128 | 组织开展系统党的教育活动、党建宣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统筹抓好系统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 |||
129 | 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机关党委下属各支部和党员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党委下属各支部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机关党委下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 | |||
130 | 协调、服务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机关党委下属各支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 |||
131 | 负责对机关党委各支部、党员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和党的工作的意见,及时向局党组反映。 | |||
132 | 督促指导机关党委各支部按期换届。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及时配备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 |||
133 | 指导机关党委各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委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训。 | |||
134 | 负责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
135 | 领导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 |||
136 | 负责局脱贫攻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