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2019)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1104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公告单位 公告作废时间
1 皖(2019)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11040号 魏志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1002102025GB00241F00090034 屯溪区黎山路2号栢景雅居玉兰轩15幢903室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