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2024)歙县不动产权第005808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公告单位 | 公告作废时间 |
1 | 皖(2024)歙县不动产权第0058083号 | 章璐、吴灵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021004002GB00256F00061101 | 徽城镇文盛庄园A苑6幢1单元101室 |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