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77(B),16277(B)

发布日期:2025-09-16 信息来源:黄山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公告单位 公告作废时间
1 16277(B),16277(B) 柯小朋、胡选民 341004100014GB00038F00021122 徽州区永佳大道纳尼亚小镇K区4幢812室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