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案为鉴 恪守初心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化党风廉政建设。4月11日,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姚胜宣读了本系统违纪干部的处分决定,通报其违纪问题、处理依据及处分结果,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部分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够等问题,重申党纪党规,对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受处分干部现场作深刻检讨,党员代表依次交流发言,党组书记张来法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就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要严守纪律红线,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作为铁规矩,硬杠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净化生活社交圈。要扛牢责任意识,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推动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此次会议以“身边案”为教材,为全体干部敲响了纪律作风的警示钟,既是一次严肃的警示教育,更是一场深刻的思想洗礼。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中干事创业、担当进取,为全县自然资源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