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发第713号令)、《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需对制定《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决策事项名称
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
二、事项概况
为规范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4〕2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适用范围:黄山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和安置活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事项实施涉及的相关个人、群体、基层组织等。征求本事项实施对相关个人、群体、基层组织的影响,对事项实施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24日-12月1日
五、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机关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本事项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一)评估机关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余文杰
联系电话:0559-2330670
(二)评估单位
黄山易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18855951826
邮箱:962247226@qq.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对本事项风险评估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在此对您表示真挚的感谢!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送审稿)
附件1.黄山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送审稿20251121).doc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