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池州至黄山高速铁路项目(黟县段)砂石加工堆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因新建池州至黄山高速铁路项目(黟县段)砂石加工堆场需求,黄山市盛鼎洞渣砂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临时使用黟县渔亭镇团结村、汪村村土地3.236公顷,用作砂石加工堆场,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黄自然资函〔2023〕13号)。现临时用地期限已结束,黄山市盛鼎洞渣砂石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并已竣工,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9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涛,0559-233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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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