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安徽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安徽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安徽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位于黄山市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黟县,详见附件。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安徽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安徽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0日
附件
安徽塔川国家级森林公园涉及县(区、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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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 |
乡(镇、街道) |
序号 |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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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 |
宏村镇 |
1 |
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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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际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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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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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塔川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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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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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家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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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泗溪村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