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不动产登记公告2026002-3
黄山市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6002-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机构对吴梅妹申请办理的城镇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进行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026年 05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黄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23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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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座落(名称) |
证书号 |
权利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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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屯溪区滨江东路332号滨江园10幢402 |
房地权黄(昱)字第16031B2号 |
吴梅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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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4月16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