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丙丁级测绘地理信息
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黄自然资函〔2021〕41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丙丁级测绘地理信息
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高新分局,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测函〔2021〕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全市丙、丁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现将《黄山市2021年度丙、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予以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工作,市局成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测绘资质巡查
检查对象为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检查内容为测绘资质单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单位相关信息更新变化(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测绘地理信息统计上报、信用信息上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登记备案和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对象为全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检查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承担完成的,且已通过检查验收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以工程测量项目为主,无此类项目的应报送其他类型项目)。
三、时间安排
6月收集、汇总受检项目资料,7月10日前填报测绘项目表,每个单位申报项目3个,经所在辖区内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后报市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屯溪辖区范围内的测绘资质单位直接报市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7月下旬-9月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内、外业检查;各受检项目内、外业检查结束后,市领导小组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丙、丁级受检单位的项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初步意见,上报5家测绘资质单位的检查结果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确认;9月15日前下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各受检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10月15日前市领导小组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是提升成果质量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可靠测绘地理信息保障与服务的必要手段。各单位和部门要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检查,公正透明。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轻受检单位负担;严格执行各个检查环节的工作程序、检验方法和评判标准,确保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三)科学总结,巩固提高。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总结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查找测绘资质单位在质量控制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附件:黄山市2021年度丙丁级测绘地理信息质量“双随机”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黄山市2021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21年6月30日).doc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