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星水云间项目二期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13 08:39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黄自然资函〔2022〕180号

 

 

关于月星水云间项目二期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复

不动产单元代码:341002100034GB00002W00000000

 

黄山月星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月星水云间项目二期规划调整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方案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3月15日至23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结合高新区《关于月星水云间项目二期建设服务推进方案的报告》(黄高新[2022]11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二期(B地块二期)规划方案,二期范围为绿脉环路以北,用地面积171474.28平方米(建设用地83328.54平方米、保留绿地88145.74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91731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35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32平方米),与B地块一期合并计算容积率为0.8。

二、项目二期规划以3层建筑为主,局部11层。建筑退用地界满足《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护坡及围挡不得超越用地范围界线建设。

三、项目二期配建物业管理用房面积274平方米,设置于B3-1#楼;配套设施用房面积708平方米(开闭所204平方米、配电房480平方米、提升泵站24平方米)。

四、项目二期规划机动车停车位278个(地上150个,地下128个),应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5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855个。

五、建筑立面风格基本可行,外墙用材应高档、在施工前应将材质、色彩报我局审查。

六、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防洪排水、山体修复(复绿)工程等综合防治工程,应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审议意见与项目同步建设实施。高层建筑立面按照会议要求增加立体绿化。

七、建设单位应处理好与周边山体及道路的竖向关系,各类工程管线入地埋设。相关的环保、人防、消防、给排水、供电、水土保持、林业等方面落实有关批准手续。

八、绿色建筑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加强新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17]23号)的要求做好设计;相关节水设施按照《黄山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黄建城[2017]97号)的要求执行。

九、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建规[2013]166号)要求在现场设立规划许可公告牌。

十、请按此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应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6份(存档3份,业主3份)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