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徽州区2024年第2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0-25 11:27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徽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第24批次村庄建设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你区呈坎镇灵山村、石川村境内,将集体农用地0.9642公顷(耕地0.302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请按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妥善安置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落实补充耕地

三、你区要按《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给予补偿,并切实安排好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生产和生活,补偿费用不到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四、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此复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