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单元原机床厂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复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单元原机床厂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黄自然资〔2025〕5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单元原机床厂地块详细规划》。
二、该地块的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详见附件,其他规划指标、控制要求按照规划内容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你局要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主要指标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附件: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单元原机床厂地块详细
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单元原机床厂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指标一览表
单元 |
地块编号 |
容积率 |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湖边单元 |
HB-052 |
1.0<FAR≤1.4 |
城镇住宅用地 |
2.37 |
抄送:屯溪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