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区谭家桥镇北组团单元、南组团单元及耿城镇金桥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复黄山区谭家桥镇北组团单元、南组团单元及耿城镇金桥城镇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黄自然资〔2025〕9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山区谭家桥镇北组团单元(HSQTJQCZ-01)详细规划》《黄山区谭家桥镇南组团单元(HSQTJQCZ-03)详细规划》《黄山区耿城镇金桥城镇单元(GC-01)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分别为:
(一)《黄山区谭家桥镇北组团单元(HSQTJQCZ-01)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转湾岭山脚线,南至东黄山路,西至京台高速,北至麻川河,规划用地面积80.00公顷。
(二)《黄山区谭家桥镇南组团单元(HSQTJQCZ-03)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麻川河,南至“干子路—石门路”,西至京台高速沿线,北至东黄山路,规划用地面积201.54公顷。
(三)《黄山区耿城镇金桥城镇单元(GC-01)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谭家大院,南至于志学艺术园,西至城澜叶家新村,北至蒋家山公园,规划用地面积222.66公顷。
二、按照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绿地严格管控、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城市风貌管控,体现徽派特征。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各类控制线、约束性指标及社区生活圈设施等内容,为城镇功能品质活力提升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四、上述3个单元详细规划本次涉及地块详细规划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指标详见附件,其他规划指标、控制要求按照规划成果和相关规定执行。
五、你局要会同黄山区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详细规划的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附件:1.黄山区谭家桥镇北组团单元地块详细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2.黄山区谭家桥镇南组团单元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指标一览表
3.黄山区耿城镇金桥城镇单元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指标一览表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黄山区谭家桥镇北组团单元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指标一览表
单元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北组团单元 |
01-009 |
商业用地 |
0.82 |
≤1.0 |
01-010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04 |
- |
|
01-019 |
供燃气用地 |
0.50 |
≤0.2 |
附件2
黄山区谭家桥镇南组团单元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指标一览表
单元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南组团单元 |
03-005 |
商业用地 |
5.38 |
≤1.5 |
03-010 |
商业用地 |
3.23 |
≤1.2 |
|
03-035 |
商业用地 |
2.73 |
≤1.2 |
|
03-041 |
商业用地 |
0.77 |
≤1.2 |
附件3
黄山区耿城镇金桥城镇单元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指标一览表
单元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金桥城镇单元 |
01-001 |
商业用地 |
7.76 |
≤1.2 |
01-002 |
商业用地 |
2.39 |
≤1.2 |
|
01-003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2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