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黄山市财政局关于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零收费的通知
黄自然资函〔2022〕17号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财政局关于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
零收费的通知
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基础上,实行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以外的企业受让不动产转移登记零收费,相关费用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