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消、停征、缓征、免征收费项目(2022年6月)

发布日期:2022-06-14 15:16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收费项目 文件依据
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财建[2017]1773号: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2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财税[2017]20号),2017年4月1日执行取消征收
3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收费 黄价字[2017]56号取消征收
4 矿产资源补偿费 财税[2016]53号文,省财[2016]867号文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费率降为零
5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财综[2016]11号规定: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6 征地管理费 财税[2014]101号文规定:自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征收
7 采矿登记费 财综[2012]97号文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采矿登记费;财税[2014]101号,决定暂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