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出台

发布日期:2024-08-29 09:17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编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黄山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施行。

《若干规定》不分章节,共43条,在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结合黄山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在登记分工职责、改革创新成果固化、信息化支撑高质量发展、解决登记疑难遗留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

《若干规定》意在以地方“立法”构建具有黄山特色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机制。通过完善固化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中好的经验、制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处理好依法登记与便民利企的关系,以制度保障督促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认真履职尽责,着力形成机制顺畅、便捷高效、便民利民、安全可靠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为群众和企业释放更多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红利”,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擦亮不动产登记“黄山品牌”。

下一步,黄山市将切实做好《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扎实推进黄山市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法治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