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4-05 11:48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2019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要求,2020年11月5日我市制定出台了《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截至目前,该补偿标准正常实施,未有变化。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