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调整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管函〔2022〕382 号)有关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我局就调整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事项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与建议,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内容:黄山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调整情况。
二、听证会时间:2023年6月19日15:00
三、听证会地点: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黄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黄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请持有效证明到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17:30(正常工作日)。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59—2330671
五、听证代表参会注意事项
1、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2、应提前了解、熟悉征地补偿相关政策,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3、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4、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5、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六、因特殊原因,听证会相关事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