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黄府征预告〔2022〕07号(屯溪区)
黄府征预告〔2022〕07号
(屯溪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拟征收屯2022-8地块黎阳镇闵口村集体土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屯2022-8地块拟征收黎阳镇闵口村集体土地0.0396公顷,地块四至范围和具体面积详见勘测定界图。
被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最终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4日,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期限内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调查期间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土地征收勘测定界范围内土地上抢种抢栽抢建的,征收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三)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
特此公告。
黄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