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精心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时值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4日,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江淮普法行”工作部署精心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旨在营造“保护为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浓厚法治氛围。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向群众宣讲我国人多地少的根本国情,树立“保护耕地光荣,破坏耕地可耻”的鲜明导向;通过剖析近年来因破坏自然资源被行政处罚甚至受刑事追究的典型案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私挖滥采所付出的生态恶化的沉重代价;通过解答政策咨询,回应农房建设、民宿发展等民生热点,让基层组织和群众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严守底线、不逾红线。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告知书》以及宪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普法手册130余份,契合自然资源治理的难点和基层关注的热点,避免空洞说教,力求喜闻乐见,让群众听的清、看的懂、想的通。
下一步,黄山区自然和规划局将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促进自然资源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供稿人:黄山区资规局方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