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6·25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今年6月25日是第31个全国土地日。根据国家和省里统一部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屯溪区人民政府,联合屯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和阳湖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在屯溪区南滨江公园法治广场组织大型6·25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市法宣办有关负责人莅临现场指导。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为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这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
今年,围绕着“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活动现场采用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和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有奖问答等活动形式,大力宣传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同时对我市耕地保护的基本状况、耕地保护红线、集约节约用地的重要意义、地质灾害危害性及防治措施、不动产登记流程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深入解读,为群众解答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类问题。
本次活动悬挂横幅4条,设立宣传咨询台16个,宣传展板8个,共发放环保宣传袋20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旨在将最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去,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理念,切实提高全民共同关注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
活动当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徐东海、纪检组长黄峰以及屯溪区副区长汪相俊等领导莅临活动现场,了解群众在自然资源方面热切关注的问题,现场亲自为群众做政策解答和知识普及。此外,在6·25第3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周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将通过电子屏幕、新媒体、政务网站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氛围。
2021年6月25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 彭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