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落实情况大检查
3月-4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锡昌带队赴区县开展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落实情况实地检查。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歙县、休宁县和黄山区7个“三线三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30个在建与生产矿山,通过查看现场,与矿山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座谈,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发现“三线三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护不力、在建与生产矿山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称方案)细化量化年度修复任务等各类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要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细化整改措施,落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责任和做好“三线三边”生态修复项目移交和后期管护工作,夯实对矿山企业生态修复监管职责。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矿山,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通过检查发现,矿山资料有缺失,实施程序不规范,未按《方案》设置监测点、未开展监测工作、复绿效果不佳,未细化到年度任务、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计划(以下称计划)与《方案》不一致等问题。检查组要求,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谁修复、谁负责”的原则,把资料缺失部分补齐,实施过程中不规范的要予以纠正,切实按照年度生态修复计划按时完成。要严格按照《方案》与矿产资源开发同步进行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结合矿山建设与生产实际,编制量化细化的年度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计划,履行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义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要求,监管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对于未按《方案》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责令限期整改。
王锡昌要求,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矿山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一要坚持科学治理,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要科学统筹推进,按照先规划后治理原则,灵活运用各种修复方式,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矿山修复治理。二要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合理开展矿山企业修复治理工作,真正以打造“绿色矿山”为目标,推动矿山企业生态修复稳步向前。三要树立大局观念,统筹社会利益、群众利益和企业利益,算好“政治账”、“生态账”、“经济账”,高质量开展我市矿山企业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复耕科 黄宏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