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徽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审批《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规及城市设计》等7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徽政〔2021〕1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山市徽州区碧桂园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黄山市徽州区法院及文峰学校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徽州区新四军军部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徽州区潜口镇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规划范围分别为:
1、《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至杭黄、合福高铁沿线,南至丰乐河沿线,西至徽州区江祁寺村,北至西溪南镇与潜口镇交界山体,用地面积约103.01公顷;
2、《黄山市徽州区碧桂园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东、南侧紧邻丰乐河,北至规划新建道路,昌盛路横穿整个规划地块,将地块分为两部分,昌盛路以南部分西至S103省道,昌盛路以北部分西至富饶路,总用地面积27.76公顷;
3、《黄山市徽州区法院及文峰学校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西至新力路(规划道路),北至信行一路,东至信行三路,南至永昌路,总用地面积为17公顷;
4、《徽州区新四军军部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南山路,西、北至滨河南路,用地面积为7.49公顷;
5、《徽州区潜口镇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东至潜口镇政府,北至潜口村新村二期,西至103省道,南至吴家塘,用地面积为20公顷。
二、原则同意《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和各街区的规划指标。其中碧桂园东侧地块须结合上朱社区服务中心同步配建一所12班制公办标准幼儿园,并与周边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三、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用地的兼容性研究,通过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具体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开发强度指标,以确保在街区内保持合理空间布局。
四、《控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绿地要严格管控,落实到位。
五、徽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控规》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