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循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黄山市中心城区
岩寺城东片区铁路站场及南侧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黄政控规批复〔2022〕3号
关于《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循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黄山市中心城区
岩寺城东片区铁路站场及南侧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徽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审批<徽州经济开发区三期控规及城市设计>等7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徽政〔2021〕1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循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铁路站场及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循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铁路站场及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范围分别为:
(一)《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循环经济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东至瑶村,南至泰兴路(垃圾处理厂进场道路),西至歙西林场物种园东部,北至皖赣铁路(黄山佳联集团绿生食品有限公司至瑶村段)。规划面积177.37公顷。
(二)《黄山市中心城区岩寺城东片区铁路站场及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皖赣铁路将其分为南北两侧,南侧东至里光山、大甸山,西至大福路,南至新建道路,北至永佳大道;北侧东至奔马集团厂区,西至芭蕉坦,南至皖赣铁路,北至永佳大道。规划面积55.83公顷。
二、要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加强用地的兼容性研究,通过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具体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开发强度指标,以确保在街区内保持合理空间布局。
三、《控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绿地要严格管控,落实到位;循环经济园须在省批复范围内进行闭环管理,同时列清楚负面清单与产业需求,明晰工业用地的产业准入门类,化工企业须在化工园区范围内落点布局。
四、徽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控规》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