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6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201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制定的目标,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16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提高站位,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完成全国“城市双修”试点。编制完成《黄山市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完成占川河海绵城市一期工程等10余个示范项目建设。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示范两试点”工作。被自然资源部列为全国两家之一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全国唯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三维立体调查登记模式试点以及不动产登记国家级层面信息共享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和信息共享试点已于2020年8月完成验收。做好黄山风景区三维不动产登记试点,完成了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权属界线调查,预划了登记单元,确定了自然资源类型,发布了确权登记通告,试点整体工作即将完成,准备验收。推进智慧黄山时空信息平台试点。完成各类专题数据整理入库,发布了108项自然资源数据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预计2020年11月进行验收。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组织各区县积极开展各项内外业调查工作,对调查成果进行了完善与更新,全市调查成果首批通过省级核查,实现部级汇交。
(二)服务大局,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把稳增长作为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采取有保有压等措施,精准投放有限用地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共上报批准309个批次、单独选址和增减挂钩项目,获批24998亩,其中农用地19800亩(耕地11755亩),涉及集体土地征收面积22588亩。做好土地供应。全市供应土地1840宗,面积43015.2亩(其中出让用地920宗,面积21373亩,合同价款177.85亿元),中心城区供应土地489宗,面积13163.85亩。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积极落实增存挂钩机制,2018年起至今已处置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21853.15亩(批而未供15416.4亩,闲置土地6436.75亩),均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任务数;落实“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2019年牵头起草《黄山市“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下发实施。2020年全市处置“批而未供”用地3670.43亩;“供而未用”用地2487.75亩;工业后“三未”用地1795.42亩;全市按新标准出让工业及服务业用地29宗,共889.24亩。
(三)科学引领,规划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快各类规划编制,2017年,完成全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建成了土地规划数据库;2019年,完成《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编制报批;积极构建落实控规通则+图则的控规体系;2019年开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完成了市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评估。强化规划管理。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强化城市有机更新,提出城市空间管控要求,留足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加强建设项目方案审查,严格控制外来地域建筑风格,努力打造“精巧、雅致、生态、徽韵”的城市风貌,避免城市建设“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四)严格管理,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工作整体推进。严格贯彻落实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始终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6154.13公顷(84.23万亩),比规划多划207.47公顷(0.31万亩);每年与各区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016-2019年均完成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20年尚未考核;2016-2019年,省下达我市补充耕地任务3500亩,共完成新增耕地4929亩,2020年至目前已完成新增耕地面积457亩。矿业权管理进一步规范。2016年以来,新设立采矿权3个,注销23个,进一步整顿关闭了一批规模小、不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矿山,全市登记在册采矿权44个;落实矿产资源管理各项改革措施,调整矿业权登记权限,完成资料转交;2017年、2020年根据市委要求,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市矿山综合督查,督促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生态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工作,围绕提升黄山市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进行项目布置与安排,项目总投资预计25-30亿元,目前已编制完成《黄山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自然资源部,等待审查。
(五)深化改革,自然资源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推进机构改革。2019年,完成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机构改革重组,重新构建科室,划定职能,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再造,让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权责事项减少到28项;将政务服务事项由11项减少到7项,办事环节由48个减少到13个,申报材料由80项减少到11项,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全部事项办理时间由68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打造全方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税费“一次支付”,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集成共享,构建便捷的公众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实现一般登记业务3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存量房买卖、一般抵押登记等18种常见登记类型1个工作日办结,并实行最快60分钟办结制;一般登记业务对外办理环节,全部减少至2个以内。网上办结时间银行端和开发企业端在分钟级,PC端和手机端一般在小时级。
(六)强化执法,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6-2019年,黄山市土地卫片按政策扣减后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共392宗782.74亩、耕地337.34亩,年度违法比例较低,2016年、2018年因卫片执法工作成绩优异获得省厅表彰。2019年度卫片违法比例更是低于2%,初步预计位居全省前三。做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扣除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后,我市2018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发现违法用地为107个、面积215.92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82宗,面积173.2亩,个数整改率76.63%,面积整改率80.21%。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江淮普法行”和“法律七进”活动,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七)民生为本,维护群众权益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新开展实时定向预警,靶向防御地质灾害。实时监控全市292个雨量站信息,多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完成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确定重点监控点,逐点落实防范措施。2019年全市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投入资金2030万元,完成了3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助力脱贫攻坚。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有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在系统内落地生根,开花见效。定点帮扶黄山区乌石镇夏村实现全面脱贫,并顺利通过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
(八)党建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加强。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平稳推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深入开展“让党旗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飘扬”主题实践活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党建引领、党员示范”活动。以党建工作引领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规范用人程序,积极有序推进干部队伍结构优化调整,提拔任用市县两级科级干部26人,公开招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55人。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提高站位,不折不扣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示范两试点”工作。被自然资源部列为全国两家之一的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全国唯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三维立体调查登记模式试点以及不动产登记国家级层面信息共享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综合创新示范”试点和信息共享试点已于2020年8月完成验收。做好黄山风景区三维不动产登记试点,完成了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权属界线调查,预划了登记单元,确定了自然资源类型,发布了确权登记通告,试点整体工作即将完成,准备验收。推进智慧黄山时空信息平台试点。完成各类专题数据整理入库,发布了108项自然资源数据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已完成,于11月上旬完成验收。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组织各区县积极开展各项内外业调查工作,对调查成果进行了完善与更新,全市调查成果首批通过省级核查,实现部级汇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排查应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宅基地总宗数约34.23万宗,应发证数约29.75万宗,历史已登记发证数21.51万宗,占72.3%,已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约7.24万宗;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前期工作,完成了村庄分类。助力脱贫攻坚。助力脱贫攻坚。响应消费扶贫政策,通过单位集中采购、组织个人团购、网络直播带货等形式,购买扶贫村茶叶480斤共计67000元;购买贫困村大米、粉丝等农产品共计78300元;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在土地项目、测绘技术等方面向扶贫村倾斜。帮助夏村实现村集体经济5万元,协调争取基础设施项目2个,已完工1个,扶贫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有序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初步成果;完成了市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现状评估。积极推进“五未”土地处置。印发配套文件,建立2312体系。处置“批而未供”用地3670.43亩;“供而未用”用地2487.75亩;工业后“三未”用地1795.42亩;全市按新标准出让工业及服务业用地29宗,共889.24亩。
(二)树牢底线,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对疑似问题图斑30.37万亩进行归类梳理,并按“即可恢复、工程恢复、不可恢复”三种情况进行整改;开展储备补充耕地复核认定,对全市120个储备补充耕地项目,3618亩补充耕地,按照“认可”、“有异议,拟举证”、“拟整改”三种情况进行复核认定,其中“认可”的补充耕地项目共78个,“有异议,拟举证”的补充耕地项目共42个,无“拟整改”项目。开展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全市区片综合地价平均值为42953元/亩(增幅14.5%),成果全面达到省厅要求。做好矿政管理。注销采矿权2个;制定《黄山市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清理退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矿业权20个;持续开展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督查,发现的2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做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储备。围绕提升黄山市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进行项目布置与安排,项目总投资预计25-30亿元,目前已编制完成《黄山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自然资源部,等待审查。做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排查发现的49个违建别墅项目中,48个已经全部处置整改到位并通过省级验收和核销,剩余白鹭洲宾馆项目,已拆除完毕,正在进行生态修复。做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我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限期整改问题共223个,积977.16亩,目前已整改到位134个,面积739.35亩。2020年度黄山市一二季度卫片目前已完成省级验收。新增建设用地违法总共9宗、面积14.89亩,同比下降较为明显。
(三)加强管控,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规划管控。落实“通则+图则”的控规体系,完成中心城区18个地块控规图则编制;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出具31个地块规划红线图及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1件,总建筑面积约105.35万㎡。科学调配用地计划。省厅下达我市今年正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221亩(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0亩和市高新区单列150亩),正在开展对市直和区县进行分解下达工作。做好建设用地报批服务和城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共经批准35个批次或单独选址项目2260亩(去年上报今年批准),增减挂钩项目2个135亩,市批农转用建设用地6个130亩(使用今年计划)。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昌景黄铁路、黄千高速、芜黄高速、杭黄铁路、池祁高速用地均已经自然资源部或省政府批准;月潭水库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池黄铁路先行用地取得用地批复,正式用地工作已上报省厅审查。做好土地收储工作。编制完成市本级2020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涉及4个项目31宗土地,面积约2198.79亩。截至目前,市本级4个项目均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其中已完成土地收储4宗,面积427.2亩。全力保障土地供应。全市供应土地359宗,面积6744.65亩(其中出让用地191宗,面积3905.2亩,合同价款48.62亿元),中心城区2020年已出让土地30宗,面积862.97亩,合同价款30.18亿元。开展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形成了《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新城组团)2019年标定地价成果》。
(四)民生为本,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实时定向预警系统“大数据”作用,全程追踪乌云走势“小气候”,用活用好群测群防“笨办法”,强力打通预警信息传递传递“最后一公里”; 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395处,逐点落实防范措施;投入资金2080万元,完成41处地质灾害点综合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报小型地质灾害灾险情116起,直接经济损失294.7万元,紧急转移群众763处5945人,其中提前转移712处5666人,成功预报13起。全市未因地质灾害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深入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优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创新“一码关联”应用体系,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形成了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强化依法行政。全年行政复议6件、国务院裁决整改1件,行政诉讼6件;起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流程》及《黄山市中心城区土地征收工作流程》;组织开展“6.25”土地日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活动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
(五)上下一心,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积极投入抗疫一线。系统上下组织423名志愿者深入高铁站、医院等高风险地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334名党员干部投入到疫情防控排查中,排查居民1.2万人,宣传防控知识1.37万人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企业用地方面,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六项举措,目前,已同意18家企业缓交土地出让金3.05亿元,免收4家企业一期响应期内产生的违约金55.3万元;不动产登记方面,印发《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出台五大便民利企举措。办理涉企登记1.7万件,上门服务62次,开辟绿色通道539次,办理经营性贷款抵押登记1718件,抵押金额107.43亿元;克服疫情困难,为130余家单位提供测绘服务,地形修测、不动产测绘4600亩。
(六)党建统领,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部署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及5个方面重点工作和37项具体党建活动。严格履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平稳推进,上半年未发生意识形态工作事件。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继续深入开展“让党旗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飘扬”主题实践活动,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党建引领、党员示范”活动。以党建工作引领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规范用人程序,积极有序推进干部队伍结构优化调整,提拔市县两级科级干部8人,公开招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扎实做好省厅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不懈抓整改,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7个,正在推进2个。
三、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两统一”职责,深化节约集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作出新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管控优布局,高品质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规划体系。认真谋划“十四五”期间各项规划编制工作,逐步构建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详细规划为基础,协调统一、相互衔接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服务和促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继续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上限。指导区县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加快中心城区控规地块图则编制。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进一步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法律政策,加强对各地用途管制实施效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及棚户区改造做好规划服务。
(二)促发展守集约,高质量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建立和完善“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能耗指标围着项目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路径走”工作机制,依法高效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落实先行用地政策,畅通绿色通道,对新上重大优质项目实行用地优先保障。完善制度办法,进一步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落实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要求,加强房地产用地管控。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开采、利用等全过程。推进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产资源有偿处置试点工作。
(三)强执法守红线,高效率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立“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构建耕地保护新机制。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坚决守住8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二是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安全功能优先、注重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防止非煤矿山突出环境问题反弹回潮。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深入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十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三是强化执法监察力度。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加大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扎实开展年度卫片检查,改进工作方式,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用地,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四)维权益惠民生,高要求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综合创新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成数据整合汇交,并将农村不动产纳入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不动产登记实现城乡全覆盖。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进一步夯实群测群防基础,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和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征地程序,改进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聚焦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矿业权审批等关键环节,做实做细信访工作,妥善化解信访积案,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打基础利长远,高水平夯实事业发展根基。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国有自然资源报告制度。加强地价公示体系建设,做好地价动态监测。深入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和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立足已有基础,统筹整合土地、规划、地质、矿产、测绘地理信息的信息化资源,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完善、优化和创新,建设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监管决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三大应用体系。
(六)严纪律抓作风,高标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支持监督执纪问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委有关要求,坚持不懈纠“四风”,正作风。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使用力度,着力构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接续、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格局。
四、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完善三调更新调查成果,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推进脱贫攻坚,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五未”土地处置等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进一步突出资源保护。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特殊保护。坚持安全功能优先、注重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水平。继续做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储备工作。切实抓好土地执法监察。
(三)进一步抓好资源利用。完善“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能耗指标围着项目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路径走”工作机制。积极对上争取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严格规划实施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落实单位国民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
(四)进一步维护群众权益。优化和完善实时定向预警系统,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力度。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升级版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
(五)进一步抓好党的建设。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建工作引领中心工作、引领工青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