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解读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有效减轻或规避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黄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上下以深入实施“党建引领+科技创新+预防强基安居”地质灾害防治提升行动为抓手,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截至2020年底,未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受威胁群众从2.3万人降至1.25万人,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人类工程活动加剧,隐患识别、监测预警和基层防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加上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因此,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编制过程
1.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成立了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组,落实规划编制单位和经费,明确了规划编制思路和原则、工作任务、技术路线、成果要求、人员分工、进度安排等;全面收集黄山市的气象、水文、地质等基础性资料,并对《规划》中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段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2.规划编制阶段。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拟定规划文本大纲,编写规划文本,编制相应的附表、附图及编制说明等,于2022年1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3.规划征求意见。2022年1月13日,向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征求意见,均无意见。
4.规划审查发布。2022年1月22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经修改完善后,4月11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实施。
二、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规划总计6章,内设2项专题和3张附图。在分析规划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提出了五大任务,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规划总体分为三个板块:
1.总论。阐述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和“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2.分论。明确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提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宣传培训和信息化建设五项任务。
3.综合保障。阐述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考核、宣传教育等保障措施。
(二)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重大风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基本原则: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科技防灾,风险管控;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规划目标:一是推进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评价;二是不断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四是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五是加快提升防灾信息化管理水平。
2.主要任务
一是推进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评价,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风险底数。深化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普查工作,持续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提供依据。
二是持续促进人防与技防并重,不断加强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深化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多渠道实时、靶向发送预警信息;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细化水平,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网络。
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源头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2025年底前,实施50处工程治理,实施排危除险120处,实施3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强化源头管控防范地质灾害。
四是着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相关制度,积极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切实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是加快建设防灾一体化平台,不断提升防灾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黄山市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三、规划实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三是严格监督考核。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规划内容、过程、结果可控。
四是广泛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教活动,让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解读机关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程斌 0559-2355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