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解读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定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安徽省测绘条例》《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黄山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徽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十四五”时期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时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定位,指导全市“十四五”时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的通知》(皖自然资〔2021〕114号),结合黄山市实际,我局启动了《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7月1日)
2.《基础测绘条例》(2009年8月1日)
3.《安徽省测绘条例》(2008年12月1日)
4.《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
5.《安徽省“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
6.《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7.《黄山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
三、编制过程
(一)编制机构
为了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和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相关人员组成规划编制组,承担规划编制工作。
(二)调研、总结情况
2021年初,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对各区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摸清了黄山市各区县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现状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推进情况。3月,市局召开了全市测绘地理信息业务培训会,初步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4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查秋生带队赴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考察学习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数据安全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广应用等方面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会同市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系统梳理并总结了“十三五”时期黄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三)规划文本撰写情况
根据前期调研和总结成果,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7项主要工作任务和7项重大工程,于2021年10月形成了《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意见建议征集修改情况
11月初,我局印发《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征求意见稿)》,向驻黄相关单位,市直各部门、有关高校、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共计53个部门以及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和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0条,其中吸收采纳9条意见建议,对《规划》文本作了5处修改,1条意见建议内容与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无关未采纳。
(五)评审及修改情况
11月26日,市局组织召开了《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评审稿)》专家评审会,专家组一致通过对《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评审稿)》评审。会后,规划编制组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修改规划文本26处,形成了《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送审稿)》。
(六)规划审查发布。2021年11月29日,《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送审稿)》通过审查。11月30日,《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黄山市“十四五”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共六个章节。
第一部分“发展现状”,从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成果资源和服务保障成效三个方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黄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现状,指出存在的若干问题。
第二部分“发展趋势”,分析了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新环境下,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使命与新发展。
第三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基本原则,确立具体目标。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针对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明确“十四五”期间黄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6项主要任务,分别是“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支撑能力、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探索新型基础测绘模式、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强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重大工程”,根据本规划第四部分明确的6项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部署了“十四五”期间黄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5项重大工程,分别是“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完善和维护工程、黄山市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工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程、实景三维黄山(徽州)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程”,同时细化了具体内容,明确了市、县任务分工。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落实规划的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保障、强化人才支撑、监督规划实施四个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测绘地理信息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切实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更好服务支撑新阶段社会建设。
(二)加大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坚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不断完善基础测绘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健全经费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交流和激励机制,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强化培育专业技术优秀人才。引导广大测绘地理信息人才爱岗、敬业、成长、成才,成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四)监督规划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推进,确保规划落实。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市、县协调与衔接机制,科学制定计划进度,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解读机关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余文杰 0559-2355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