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议作建)的答复
签发人:张 旭
马伟军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屯溪国际机场迁建后提前进行用地布局谋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黄山机场搬迁前期研究及新机场选址工作
黄山屯溪国际机场迁建项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经多番奋力争取,该项目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目前,机场迁建各项前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已会同省民航机场集团共同成立机场迁建前期工作推进专班,已开展机场迁建选址工作,确定万安推荐首选场址,并完成选址报告和飞行程序设计初稿;已完成《万安推荐首选场址噪声评估报告》;已就机场迁建选址与东部战区空军和驻地火箭军初步沟通对接。鉴于机场迁建项目涉及面广,要求标准高,技术性复杂,特别是基本建设程序繁多,下一步,将按照机场选址规范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机场选址论证、报批和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后续工作,力争早日实现迁建目标。
二、关于机场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
按照部省统一要求,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根据《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要求,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经套合,机场周边的原永久基本农田为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暂不符合调整要求。下一步,将根据部省要求,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为城市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三、关于机场片区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布局
在“三区三线”划定中,因机场属于区域性基础设施项目,未划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但机场周边区域用地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目前正在结合土地利用现状、产业现状、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权属登记等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城市发展定位、功能布局、用途分区等科学合理优化机场片区周边的土地使用性质及用地布局。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2335311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