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311-0007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3-11-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11-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政控规批复〔2023〕1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15 16:09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黄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请求审批<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黄政〔202350)收悉。经研究,现对《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浦溪河,南至城澜河,西至城镇开发边界,北至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地块范围面积为6.43平方公里。

二、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用地的兼容性研究,通过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具体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开发强度指标,以确保在规划范围内保持合理空间布局。

三、《控规》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绿地要严格管控,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城市风貌管控,体现徽派特征。

四、黄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控规》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