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及土地规划核实内容的通知
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高新分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建设项目土地规划核实内容进一步明晰,现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
1.总平面图内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指标。
(2)建(构)筑物退让及间距:宗地边界(坐标),建(构)筑物退用地界距离,退让城市各类控制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的距离;建筑高度及建筑间距(高层建筑需提交有资质第三方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
(3)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幼托、变(配)电房等设施位置及面积。
(4)道路交通:主次出入口、地库出入口;主路及宅前路宽度、主路转弯半径及纵坡;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置,充电桩车位位置。
(5)竖向设计:建筑正负零标高、室外主要控制点地坪标高。
2.建筑单体方案(建筑平、立、剖)内容
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平、立、剖面图件,对以下内容进行复核:
(1)建筑单体:建筑外轮廓线、建筑功能、建筑高度、层数、层高及建筑立面形式。
(2)面积指标:分项(楼栋、建筑功能)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含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其中人防地下室位置及面积不纳入许可内容)。
3.其它事项
规划设计条件约定的商住比例、自持面积、最小不动产设立单元面积、地下经营性建筑面积等土地出让约定内容。
二、土地规划核实内容
依据项目规划审批资料(规划设计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验线成果)、竣工图、第三方提供的不动产测绘报告等编制竣工核实技术报告,对项目建成情况是否符合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复核。
三、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核实内容
1.建筑平、立、剖图件设计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规范。
2.建设项目内部环境景观施工设计方案及绿化验收。
3.建筑给排水、强弱电、暖通及消防设施等内容。
4.清洁能源利用(太阳能、光伏等设施);无障碍设施、工程做法等。
四、涉及调整相关程序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关于加强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通知》(黄自然资函〔2020〕550号)文件执行。
2.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在符合规划条件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可合理调整。
五、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土地规划核实等内容涉及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