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近期全国各类事故多发连发,特别是云南昭通市镇雄县“1·22”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各地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灾害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如履薄冰”的紧迫感,聚焦风险隐患在哪里、风险何时发生、风险发生后怎么办等关键问题,继续深入开展“让党旗在地质灾害防治一线飘扬”主题实践活动,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危害,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协同、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落实重点联系、分片负责和驻村包点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应急、文旅、教育、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好各系统行政力量、专家团队、技术人员、应急物资装备等,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夯实基础,切实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
一是组织开展汛前调查,编制年度方案。各地要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认真开展汛前调查(3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以及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今年的气象趋势预测,编制本地区、本部门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4月底前发布实施。各地各级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名单汇总后于3月底前报市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同)备案。
二是及时填制发放两卡,更新标识标牌。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逐点填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简称“两卡”),在4月底前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手中,告知主要防范措施,由当事人确认签收并张贴在单位和住房的显著位置,更新的“两卡”应及时录入黄山市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抓紧制作和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网格警示牌并按规定公布。“两卡”发放和警示牌制作情况须于4月底前汇总上报市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修订完善预案方案,强化基层力量。各区县要及时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要组织编制群测群防工作方案,威胁30人以上(含30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编制专项避险转移预案,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职责分工编制部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置场所建设,合理确定安置场所地点,切实做好临灾避险人员生活保障。充分发挥专业队伍技术优势,驻地提供技术服务,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积极探索专业技术队伍向重点乡镇延伸,进一步强化基层防灾技术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是严明值班值守纪律,畅通信息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险情巡查、灾险情速报、月报等各项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汛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并对外公布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应急抢险小分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要24小时应亟待命。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因工作失职、渎职或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一是点面结合推进群测群防工作迈出新步伐。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编制易发区划、危险区划、风险区划、防治区划技术方法,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责任体系,制定风险管控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地质灾害防治网格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核查工作,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与能力。
二是科技创新推进监测预警能力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细化水平,继续推进地质灾害实时定向预警研究工作。进一步织密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网络,在充分利用黄山市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平台的基础上,鼓励地方自主开发使用监测预警、巡查排查等精细化管理平台,整体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水平;强化和规范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认真做好普适型监测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各地应在汛前对辖区内普适型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汛期发挥成效;进一步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电子显示屏以及应急广播平台系统等多种媒体和手段,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至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
三是协调联动推进综合防治项目取得新进展。按照《黄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30)》以及年初任务目标,有力有序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群众自主搬迁,尤其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撤村、并村的,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群众集体搬迁避让,彻底消除隐患威胁;加快推进省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特别是中央财政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资金补助项目和中央国债资金补助项目,要在3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6月底前开工建设,11月底前完成施工并提交市级验收。逾期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综合治理项目。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实施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四是多种形式推进宣传演练工作展现新气象。严格按照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交通、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力量,切实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分析评估、视频会商、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等综合协调和联动处置工作。县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乡镇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至少开展1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实战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配合,锻炼应急队伍抢险救灾能力。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走基层、讲科普、防地灾”主题活动,创新利用各种形式,以山区农村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进村入户宣讲、短视频宣传等方式,不断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使地质灾害防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各地要在4月底前制定应急演练和科普宣传计划,并于6月中旬前实施完成,相关情况及时报市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源头管控,严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要依法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必须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对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依法督促治理责任单位开展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农村村民建房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乡镇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的建设规划审查或者许可、用地审核工作,依法查处农村村民违法建房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各地请于4月底前将附表1和附表2报市防治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范信息表
2.2024年度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名单汇总表
附件1: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范信息表.xls
附件2:2024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送名单一览表.xls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