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一、制定意义
政府合同是开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严格政府合同全流程管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优化政府合同签订流程,实行政府合同协议“全生命周期”监管,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活动有序开展,有必要制发规范管理合同的制度。
二、制定过程
1、2024年1月初,在参考本市其他部门和其他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基础上,局办公室会同财务科、法规科、机关纪委草拟了《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2、2024年1月5日,局办公室书面征求各科室、各单位意见;
3、2024年1月12日,根据收到的2条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管理制度(送审稿)》,经局党组第2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4、2024年1月15日,印发关于《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管理制度》的通知。
三、工作目标
立足自然资源和规划核心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一体推进,不断推动“法治自然”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合同管理制度》分为总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审查、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档案管理、合同的监督及附则七章,共28条。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合同主体。结合我局实际,确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除外)作为一方当事人,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及实际履行工作,同时强调临时机构和内设机构不得作为一方当事人。
(二)规范订立程序。从调查、起草、征求意见、合同审查、签订等五个方面入手,对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做了明确要求,规范了合同订立程序,防范和减少经济风险。
(三)严格合法性审查。结合工作实际,对合法性审查的主体、合同范围、材料报送、审查时间、意见处理等进行规定。确定局法规科负责合同审查工作,合同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局领导签字盖章。
(四)强化合同履行。明确在合同订立后,由合同订立部门实行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合同履行、违约、纠纷隐患等情况,并及时提出合理处置意见。
(五)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了合同管理违纪违规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合同监督管理。
五、合同订立工作流程图
六、保障措施
各科室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抓好责任落实,坚持学习研究并形成长效机制,压实压紧责任,持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解读人:张淑妍
联系方式:235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