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高新区分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皖自然资法〔2023〕1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自然资法函〔2024〕5号)要求,现将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并结合工作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黄山市自然资源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在此基础上,根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二、扎实推进联合抽查、一业一查。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扎实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全面推行“一业一查”,全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相关科室要积极推进联合抽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各地可参照《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见附件1),合理确定联合抽查工作安排,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根据检查对象信用风险高低,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不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做到“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依法严管”。
四、切实提升随机抽查监管效能。抽查任务实施单位要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皖自然资法〔2023〕1号)要求,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严禁计划外检查和执法扰民。各检查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加强检查成果的运用,形成监管闭环。
附件:1.黄山市自然资源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
版)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
计划
附件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xlsx
附件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x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