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408-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8-0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黄山市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8-01 15:03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一、政策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实施“城市更新”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定我市立体生态住宅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立体生态住宅”又称“第四代住宅”,是符合党中央确立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有效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3、《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4、《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住建部建规〔2012〕22号)

5、《黄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相关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3年12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牵头起草了《黄山市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项目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初稿。

2023年3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市住建局、国动办、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及各设计院代表参加了会议。

2024年5月—6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两次发函至市直相关部门征询修改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2024年7月,该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此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六个方面,具体为: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概念及适用范围。明确了立体生态住宅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三)试点项目申报。明确了申报程序和要求。

(四)技术审查要点。从技术认定、建筑密度及绿地率、建筑面宽及间距、日照管理要求、绿化种植要求、计容和产权面积和其他要求等七个方面,明确了立体生态住宅的技术审查要点及相关要求。

(五)部门联动管理。明确了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和项目业主的相关职责及监管要点。

(六)其它事项。明确了试行范围、试行时间等内容。

五、亮点特色

为了更好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不突破现行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前提下,对立体生态住宅中户属开敞式花园和公共休闲平台的计容面积、产权面积和绿地率指标计算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户属开敞式花园及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

二是户属开敞式花园及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不计入产权面积;

三是户属开敞式花园及开敞式公共休闲平台不计入人防配建面积基数、不计入机动车、非机动车配建面积数、不计入配套设施配建面积基数。

上述内容,有效提高了开发企业建设立体生态住宅的积极性,也增加每户的实际使用面积,有效提高了购房积极性。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汪宸  0559-23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