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宁县2024年第24批次(增减挂钩)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休宁县人民政府:
休宁县2024年第24批次(增减挂钩)村庄建设用地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使用经批准并交易的安庆市宿松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该批次申报的你县五城镇西田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1.5914公顷(耕地1.59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1.5914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并将供地情况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此复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