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屯溪老街175号、177号庭院园林工程改造的复函
王祖伟:
您提交的屯溪老街175号、177号庭院园林工程改造方案收悉,改造方案经市住建局审查备案、专家评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2月27日至3月7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现复函如下:
1.同意老街175号、177号庭院园林工程改造,具体对庭院内的侧廊和轩进行提升改造,由原一层改造为二层,改造范围位于老街175号宗地范围内,改造增加建筑面积约15.5平方米。
2.请按此批准的改造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报审后实施,实施过程中须确保自身及周边建筑安全。
附件:总平面图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