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227/202506-00028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6-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自然资函〔2025〕97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4#教学楼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的批复

作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6-17 10:40 信息来源: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送的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4#教学楼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527日至65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4#教学楼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新城实验学校规划设计方案于202072批复(黄自然资函〔2020〕429号),此次对4#教学楼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4#教学楼规划建筑面积约4750平方米。

二、新建4#教学楼退让东侧用地红线最小值11米,退让南侧用地红线最小值20.3米,与西侧图书文化楼(待建)建筑间距最小值21.3米,与北侧3#教学楼(已建)建筑间距最小值27米。

三、调整后地块内共配建机动车停车位54个。其他未调整事项均按原审批方案实施。

四、建筑立面应按批准的效果实施,外墙用材应高档。

五、项目实施应处理好与周边建筑及道路的竖向关系,各类工程管线入地埋设;相关的排水、环保、消防、人防、供电等方面落实有关批准手续。

六、项目应按照《黄山市发展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绿色建筑相关设计;相关节水设施按照《黄山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黄建城201797号)的要求执行。

七、项目建设应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建规2013166号)要求在现场设立规划许可公告牌。

八、项目建设应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应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附件:黄山市新城实验学校4#教学楼总平面图


 

 

2025 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