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详细规划 (调整)》《黄山市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SX-007、SX-008、SX-018地块详细规划》征求意见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屯溪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详细规划(调整)》《黄山市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SX-007、SX-008、SX-018地块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6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阳湖镇政府公示栏、兖溪村村委会公示栏、紫阜村村委会公示栏、兖山村村委会公示栏、地块现场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曹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18955932053、0559-2335311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14日
《黄山市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详细规划
(调整)》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类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东至江南汇小区,南至屯溪区建筑垃圾调配处理厂,西至溪上桃源小区,北至杭瑞高速。规划用地面积155.27公顷。
三、功能定位
帅鑫下窑单元是以城镇生活、医养服务、生态文旅和健康产业等功能为主导的综合开发单元。
四、规划结构
规划构建“两带三组团”的空间结构。
两带:分别为佩琅河生态休闲景观带、柏山路产城融合发展带。
三组团:分别为医养融合服务组团、康养休闲文旅组团、健康智造产业组团。
五、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32.23公顷,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等。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70公顷,包括科研用地、教育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6.07公顷,包括商业用地、商业和商务金融混合用地等。
4.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10.67公顷,均为新型工业用地。
5.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3.20公顷,均为储备库用地。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0.14公顷,包括城镇村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7.41公顷,包括消防用地、环卫用地等。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0.50公顷,包括公园绿地、广场用地。
9.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17.39公顷。
10.陆地水域
规划陆地水域1.96公顷。
《黄山市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SX-007、SX-008、SX-018地块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一、编制背景
地块详细规划是依据单元详细规划要求,针对具体项目实施的规划层次,明确地块的位置、边界、规模、土地用途、开发建设强度、设施配套和建设引导等管控指标和要求,强调规划管控内容的落实和实施,是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二、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地块详细规划是在单元内统筹明确地块管控要求,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的实施需求,融合地方用地政策,开展土地供应和经济性分析,明确地块编号、地块边界、建筑退线、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和地下空间范围,对地块的用地分类、开发建设强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和风貌景观等内容进行合理管控。
本次编制的地块详细规划均位于屯溪区帅鑫下窑单元,其中SX-007地块用地面积5.57公顷,SX-008地块用地面积5.10公顷,SX-018地块用地面积3.44公顷。(地块主要指标、管控规则详见附表及附图)。
附表:
|
单元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
帅鑫下窑单元 |
SX-007 |
新型工业用地 |
5.57 |
≥2.0 |
|
SX-008 |
新型工业用地 |
5.10 |
≥2.0 |
|
|
SX-018 |
商业用地 |
3.44 |
1.0≤FAR≤1.6 |
注:最终地块规划建设方案以建设单位报请批准的方案图纸为准。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